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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遼寧省鞍山海城市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招聘工作人員221名公告

2021-02-26 17:47  |  海城市人民政府  |  責編:黎倩 點擊收藏

  遼寧省事業(yè)單位招聘_2021年鞍山海城市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招聘工作人員221名公告已經公布,報名時間為2021年2月27日至3月3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fā)〔2007〕1號)精神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海城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工作人員221人?,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2月27日(含)至2003年2月26日(含)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含)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含)以上職稱的考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0年2月27日(含)以后出生〕;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詳見《2021年海城市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

  7.“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非公有制企業(yè)工作的,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考生,須工作所在單位開具《基層工作經歷證明》(2人以上簽字并加蓋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章);基層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2月27日。崗位信息表中“基層工作經歷”中所要求為“*年以上”均含“*年”;

  8.“海城戶籍低保和低保邊緣戶”,須持海城市民政局所發(fā)的《遼寧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遼寧省城市低保邊緣戶救助證》或者《遼寧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遼寧省農村低保邊緣戶救助證》原件報名;“海城戶籍精準扶貧戶”,指海城市扶貧辦2020年建檔立卡貧困戶名單中(不含穩(wěn)定脫貧戶)貧困家庭的子女可以報考,其他人員不能報考;

  9.2019年、2020年、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是指2019年8月1日-2021年7月30日期間取得畢業(yè)證書未就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在讀的應屆畢業(yè)生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后,須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可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否則不予聘用;

  10.“三支一扶”人員,須兩年工作期限屆滿并考核合格,持《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報名;2021年工作期限屆滿的考生若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須待工作期限屆滿并考核合格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否則不予聘用;

  11.“退役軍人”、“二期及以上退役士官”須海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開具相應證明;

  12.“中共黨員”(不含預備黨員)須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開具黨員證明;

  13.招考職位同時有學歷、學位要求的,學歷證書與學位證書的專業(yè)應相一致(學位是依據證書上的專業(yè)授予的),否則不符合報考條件;

  1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

  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以往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已取得海城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的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二)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考生不準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信息一經審核通過,原則上不允許更改。已參加工作的考生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蓋章),并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由考生自負;

  2.考生根據所學專業(yè)按專業(yè)對口的原則報考。考生輔修的第二學位只有學位證書,沒有畢業(yè)證書的,不能以輔修第二學位所學的專業(yè)報考。具有高校、國家承認學歷及學位的雙專業(yè)畢業(yè)證書、雙學位證書的,其中一個專業(yè)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可以報考;不限專業(yè)的崗位考生可依據其它相應條件報名;

  3.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茖W歷報考,在讀的非應屆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茖W歷報考;

  4.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及必要的專業(yè)證明材料;

  5.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忌鷪竺麜r,應按公告要求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面試、聘用資格,同時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6.考生自開始報名至聘用結束期間,要適時關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cheng.gov.cn的信息發(fā)布,同時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錄機關、考試機構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和錯失網站關注內容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7.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2。對報考招聘崗位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將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將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cheng.gov.cn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考生自行改報其他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未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8.對于要求具有高級職稱報名的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以實際報名人數參加筆試。

  二、報名程序:

  (一)崗位信息查詢:

  2021年海城市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招聘221人,具體崗位設置、崗位簡介、資格條件等相關事宜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cheng.gov.cn發(fā)布。

  (二)報名方式和時間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21年2月27日- 2021年3月3日; 每天8:30-16:30 (節(jié)假日不休息)。

  3.報名地點:海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4.報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各一份;

  (4)《2021年海城市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考生自行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cheng.gov.cn下載填寫);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張;

  (6)招聘崗位有其它要求的相關證明要件原件及復印件;

  (7)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一份或所在院校出具的《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證明》。

  5.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報名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是否符合報考崗位要求。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不符合申報崗位要求和弄虛作假者,隨時發(fā)現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6.考務費:按鞍山市統(tǒng)一標準每名考生收取100元考務費,考生報名時現場繳費。低保戶、低保邊緣戶、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考生報名時出具有效證件可免交考務費。

  未按規(guī)定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筆試內容:《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的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2021年3月14日;

  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查詢:考生筆試成績將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cheng.gov.cn予以公布。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設置情況和考試成績綜合評定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按進入面試人選和招聘計劃2:1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人選。當最后一名出現成績并列情況,并列者一同入選。若某個崗位筆試合格的考生數量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則筆試合格考生全部進入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相關事宜將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cheng.gov.cn予以公布。

  (三)面試

  1.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以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將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cheng.gov.cn予以公布;

  2.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合格分數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3.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忌煽兊臋嘀赜嫹止綖?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分別保留兩位小數);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排名,按照各崗位面試合格人員和招考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醫(yī)生與進入體檢考生有回避關系的,應主動提出回避。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體檢醫(yī)生或考生,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對于體檢不合格、不參加體檢和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考生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考核

  用人單位按照德才兼?zhèn)浜托聲r期好干部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考核應當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其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

  考核中發(fā)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考察人選??己撕细裾?,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考核后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

  擬聘用人選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cheng.gov.cn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備案手續(xù);對公示有疑義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確定為聘用人員的考生,須在聘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起始日期以鞍山市人社局備案表日期為準。

  八、信息發(fā)布及信息查詢

  在招聘考試過程中,我們將通過海城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cheng.gov.cn發(fā)布相關考試信息,請考生及時上網查詢。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市紀委監(jiān)委全程跟蹤監(jiān)督。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試和應聘資格;對于弄虛作假的考生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招聘期間,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xù)等,視為自動棄權。在招聘考試期間,我市將開通監(jiān)督舉報電話,受理相關舉報。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12-3303278

  十、疫情防控要求

  凡參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履行個人責任,如實報告健康信息,對瞞報、謊報、不履行個人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責任,并取消考試資格??忌仨殗栏駡?zhí)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試各環(huán)節(jié)安排,如實報備個人行程卡、健康碼、所在地及個人健康狀況等信息。

  對來自中高風險地區(qū)人員一律進行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隔離期限至來(返)遼后滿14天,期間進行2次核酸檢測。對遼寧省外低風險街道(鄉(xiāng)鎮(zhèn))來(返)遼人員,要查驗來(返)遼前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包含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碼“綠碼”,在測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正常參加考試各項流程。對無法提供來(返)遼前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人員,到達目的地后要立即進行核酸檢測??忌鷪竺髤⒓涌荚嚫鳝h(huán)節(jié)工作均需按公告疫情防控要求履行防疫義務。

  十一、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考試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考試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本次招聘組織單位無關。

  本次招聘全程在市紀委監(jiān)委跟蹤監(jiān)督下,確保公開、公平、公正,敬請各位考生請勿聽信社會傳言、謠言,謹防上當受騙。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12-3605815

  附件1:2021年海城市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表

  附件2:2021年海城市事業(yè)單位(綜合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3: 專業(yè)指導目錄

  附件4: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模板)

  附件5:精準扶貧戶證明(模板)

  附件6:退役軍人證明(模板)

  附件7:二期及以上退役士官證明(模板)

  附件8:黨員組織關系證明(模板)

  附件9: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模板)

  附件10:事業(yè)單位報考委托書(模板)

  附件11: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證明(模板)

  海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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