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北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區(qū)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30人)
根據(jù)工作需要,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區(qū)分局擬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名?,F(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人數(shù)及崗位
1、崗位一:治安輔警。主要輔助派出所開展相關警務輔助工作,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限男性。
2、崗位二:公安維穩(wěn)處突警務輔助崗位。主要輔助公安機關大型活動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自愿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有較強的吃苦耐勞精神和服務意識;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五官端正,無口吃、紋身、重聽、色盲和傳染性疾病。雙眼裸眼視力均在0.6(標準對數(shù)視力4.8)以上或矯正視力均在0.8(標準對數(shù)視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3CM;
(四)同等條件下,黨員、退伍軍人或警校畢業(yè)生優(yōu)先;
(五)紀律意識、服從意識、保密意識強,服從管理、服從分配。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3、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開除黨籍、團籍或學籍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近三年內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隱瞞個人重要信息,招聘機關無法了解真實情況的;
5、涉嫌犯罪的;曾因違法犯罪被刑事處罰,或者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處罰的;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親以及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國家、省、市規(guī)定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現(xiàn)場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時間:6月3日(星期四)至6月11日(星期五)(僅限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江漢區(qū)公安分局巡警大隊(江漢區(qū)姑嫂樹路30號)院內進行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請帶上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最高學歷、原件及復印件)、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學信網(wǎng)注冊打印,大專及以上學歷提供);2張2寸近期藍色免冠正面證件照片;個人征信報告;登錄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查詢個人信息并打印;退伍軍人提供退伍軍人證原件及復印件;有專業(yè)特長人員需提供專業(yè)特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聘用管理
擬聘用人員上崗前需進行崗前培訓,經(jīng)培訓合格后,上崗試用1個月,試用期工資1888元;根據(jù)工作表現(xiàn)和崗位勝任能力確定聘用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
五、薪酬待遇標準
每人年經(jīng)費約6萬元,包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繳納“五險”(養(yǎng)老、醫(yī)療、生育、工傷、失業(yè))和制服、包食宿(崗位三、崗位四不提供住宿)等。
六、補充說明
1、本次招聘相關工作進程及以后各環(huán)節(jié)的有關通知,將通過“武漢源全人才官網(wǎng)”www.whrqrc.com及“武漢源全人才”微信公眾號、電話等形式告知,請考生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2、本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報到,取消其聘用資格;
3、考生在報名和面試、體能測試等環(huán)節(jié),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法律規(guī)定,佩戴口罩并自覺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體溫測量、檢查健康碼等檢測工作。排隊時應保持1米以上安全間距。
4、考試期間,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規(guī)定,服從工作人員安排,禁止擾亂考試秩序,禁止攜帶違禁物品進入考場,禁止找人替考或使用手機及其他無線電子設備作弊,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當場取消考試資格。
5、資料必備齊全后才能報名,資料未交齊全者視同放棄。
6、從事過相關輔警工作崗位離職須滿三年后方可報名。
7、聯(lián)系電話:
15717168618027-82647263
武漢源全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區(qū)分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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