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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蘇省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61人)

2022-01-18 16:32  |  未知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滿足市直教育發(fā)展需求,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泰州市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1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20日至2004年1月24日期間出生);

  5.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

  6.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報考者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須于報名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2年8月31日。非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2.其他資格條件中的“2022年畢業(yè)生”,指在2022年畢業(yè)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2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yè)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yè)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yè)生崗位。

  3.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如報名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yè)生;

  (2)《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在編教師,泰州所轄各市(區(qū))試用期內及首聘期內中小學(含幼兒園)在編(在冊)教師;

  (4)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2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guī)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公開選崗、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九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辦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項

  泰州市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崗位等內容均在上述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報名資料上傳、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改報或補充材料,為避免網絡擁堵,請盡早報名。

  報名、報名資料、照片上傳時間:

  2022年1月20日09:00 至1月24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2年1月20日09:00至1月24日17:00。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2年1月20日09:00 至1月25日12:0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2年1月20日09:00 至1月25日16:00。

  繳費確認時間:

  2022年1月20日09:00 至1月25日18: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泰州市教育局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23-86999831。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后,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須使用微信繳納報名費,報名費為100元/人。

  報名網址: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負責。報名期間,泰州市教育局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所需要求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須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審核單位應及時下載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供面試前資格復審使用。

  3.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報名流程、電子報名材料要求、繳費辦法、聯系電話等)均在報名網站公布,供報考人員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可向泰州市教育局電話咨詢(聯系電話:0523-86999831)。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以及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以下報名材料(格式為jpg,單張掃描件大小不超過1MB,電子照片另作說明):

  ①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寬240像素)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50Kb以下]。

 ?、谟行趦鹊纳矸葑C正反面。

  ③2022年畢業(yè)生還須上傳: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學校學工處或教務處公章)。

 ?、?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如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yè)生崗位還須上傳:學歷、學位證書(對符合招聘條件的??飘厴I(yè)生不作要求)、《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或未就業(yè)的證明)、檔案托管證明、相應教師資格證、其他證明材料。

 ?、莘?022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如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yè)生崗位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證明、檔案托管證明、未就業(yè)的證明、相應教師資格證、其他證明材料。

 ?、奁渌麍罂既藛T還須上傳:學歷、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其他證明材料。

  (3)泰州市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聘用等資格。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資格初審一旦通過,不得改報。

  (4)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及泰州所轄各市(區(qū))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在同一時間段、同一報名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報考人員報考時,須符合《崗位表》中關于專業(yè)的要求。相關專業(yè)范圍的確定,請執(zhí)行《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專業(yè)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yè),可向泰州市教育局提出申請,泰州市教育局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及時在指定網站上發(fā)布,報考人員可按正常程序報名。專業(yè)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1月23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泰州市教育局未批準,最后沒有在網上公開添加的專業(yè),不得作為可以報考的專業(yè)。

  (6)報名結束后,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是否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由泰州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泰州市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研究確定。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情況在泰州教育網公布。被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重新登錄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1月26日14∶00-16∶00。

  (7)未進行繳費或繳費未成功的報考人員,視為報名未通過。

  (8)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試費用。具體辦法為:報名時,先行網上支付;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后,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泰州市教育局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4.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須在筆試前3日內登陸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請報考人員妥善保存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均需要用到)。

  網址: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泰州市教育局(0523-86999831)聯系。

  (三)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為2022年2月19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標注為準。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調整筆試時間,將于筆試前提前10日在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另行公告,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泰州教育網的相關公告。

  1.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卷面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筆試內容為所報考崗位學科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和復習資料, 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2.考試當天入場時,考生應提前準備好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并出示考試開考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蘇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并配合檢測體溫??忌钟锌荚囬_考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蘇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無異常(未加*為無異常),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筆試期間疫情防控要求詳見《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附件3)。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形式在泰州教育網公布。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合格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泰州教育網上公布。成績公布后,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接受資格復審或遞補的通知,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

  對面試人選,由泰州市教育局在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能夠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的,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的日期放寬至2022年8月31日。

  (2)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3)2020、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如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yè)生崗位還應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或未就業(yè)的證明)、檔案托管證明。

  (4)非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歷如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yè)生崗位的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證明、檔案托管證明、未就業(yè)的證明。

  (5)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泰州市教育局陳述申辯。資格復審時需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3.面試

  面試采用模擬上課、模擬上課加專業(yè)技能測試兩種形式進行。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教師崗位面試采用模擬上課加專業(yè)技能測試形式,其他崗位采用模擬上課的形式。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為最低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采用模擬上課加專業(yè)技能測試形式的崗位,模擬上課和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按模擬上課成績占面試成績6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40%的比例計算。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4.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在泰州教育網公布。

  (五)體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偝煽兿嗤模鶕嬖嚦煽兇_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方可進入選崗環(huán)節(jié)。如因懷孕延遲體檢的,可先參加下一環(huán)節(jié)的選崗,暫保留所選崗位,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考察及后續(xù)步驟。

  參加體檢的社會人員中,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交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不能按時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

  因被取消體檢資格或放棄體檢出現崗位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不遞補(體檢后的各步驟出現崗位空缺的,均不遞補)。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六)公開選崗

  對須進行選崗的招聘崗位,由泰州市教育局組織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含懷孕須延遲體檢人員)進行選崗。參加選崗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選崗通知書》,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選崗通知書》。

  參加選崗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選崗通知書》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選崗。選崗必須由報考人員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選崗時,現場根據所報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選崗,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崗順序。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則抽簽確定選崗順序。每人限選與所報崗位相對應的一所學校,崗位一經選定,不得變更。未按規(guī)定參加選崗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組織實施??疾旃ぷ鲄⒄铡督K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guī)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

  4.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wěn)定的;

  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7.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10.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2.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3.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

  15.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6.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8.自2019年1月25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19.自2017年1月25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的;

  20.自2019年1月25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的;

  21.自2019年1月25日(含)以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2.2021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20、2021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23.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應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八)公示

  泰州市教育局嚴格按照招聘相關政策和本《公告》的有關要求,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泰州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jiān)督。

  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由泰州市教育局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獲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普通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同時還須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解除。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疫情防控

  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江蘇省、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經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后組織實施。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泰州市教育局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和要求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由泰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3-86999831(泰州市教育局)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5-89616186

  監(jiān)督電話:0523-86999795(中共泰州市紀委泰州市監(jiān)委第十二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咨詢時間: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指定網站: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

  附件:附件1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x

附件2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專業(yè)參考目錄.docx

附件3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書.docx

附件4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docx

  泰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8

標簽: 江蘇教師招聘    2022教師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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