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qū)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299人)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據市、區(qū)政府相關文件規(guī)定,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qū)分局202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二批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qū)分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99名警務輔助人員。具體招聘崗位、人數、條件及其他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詳見附件1)。
(一)派出所 100人;
(二)交警大隊100人;
(三)其他勤務崗位99人。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8月12日后出生);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戶籍不限,面向全國;
(四)性別不限(特殊崗位除外);
(五)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練操作計算機。部分崗位需適應夜班;
(六)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具有公文寫作、軟件(程序)設計開發(fā)、財務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以及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七)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傷殘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級傷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無配偶子女的可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條件可適當放寬。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二)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三)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八)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九)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十)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十一)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考生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資格審查)
時間:8月12日至8月19日。
報名方法:掃描二維碼填寫網上報名表,并確保所填寫信息均為真實。如相關崗位報考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可以核減相應招聘計劃。
掃描二維碼進行網上報名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開展,項目包括縱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長跑三項。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需在參加體測當天提交3張免冠一寸照。
體能測試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筆試
筆試范圍主要包括時事政治、基本法律(《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等。)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按1:1.5比例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若報考人數不足,視情相應核減或適當進行調劑)。面試成績滿分100分,考生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折合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按招聘計劃1:1確定體檢人員(如總分相同則依次按筆試、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體檢標準參照人民警察要求。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資格,其缺額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面試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根據崗位需要開展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內容、標準等參考人民警察錄用要求。
(七)公示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要素,綜合排名后,向社會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的,予以聘用;對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根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統(tǒng)一集中培訓,培訓考核合格的辦理警務輔助人員聘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務輔助人員聘用資格??忌拥狡赣猛ㄖ?,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離職的,可在原招聘報考符合條件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員按照現行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5年。工資待遇根據余杭區(qū)最新標準執(zhí)行,實行層級化管理,繳納“五險一金”。
六、疫情防控
(一)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考生應提前申領浙江“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方可進入相關招聘環(huán)節(jié)。
(二)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嚴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工作,并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自覺服從現場疫情防控管理,具體要求詳見考生防疫須知(文末附件2)。來自國(境)或中高風險地區(qū)的考生,因有旅行管制或隔離要求造成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正常缺考。如隱瞞情況擅自參加招聘各環(huán)節(jié)造成不良后果的,責任自負。
七、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核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參加筆試、體能測評、面試等各環(huán)節(jié)考試考核,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有關人事考試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qū)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1-88728006
咨詢時間:工作日10:00至16:00
附件1
附件2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qū)分局
杭州市余杭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