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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重慶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2)
2012-08-14 17:07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c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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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招考方式

  招考采取筆試、體能測評(限報考公安人民警察、監(jiān)獄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和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的考生,下同)、面試、體檢、考察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按報考的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競爭,分別錄用。

  四、報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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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職位、指標、擬任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

  招考職位有專業(yè)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2012年下半年修訂)》(詳見附件3)。

 ?。ǘ┚W上報名

  本次考試一律實行網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2年8月17日9:00至8月22日24:00期間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者通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www.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欄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2.初審報名資格。區(qū)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信息資料,對照職位報考條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未通過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的信息資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給報考人員進行補充。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應及時下載并打印通過資格初審人員的報考信息表,供現場復審報名資格和考察時使用。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應及時下載并打印本人的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使用。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未審核通過的,可在8月24日24:00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職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職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疑問,可電話咨詢招考區(qū)縣、市級部門,聯系電話見附件1、2.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8月26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guī)定,公務員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確認參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的操作步驟進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考試考務費用。在報名確認繳費時,上述城鎮(zhèn)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8月26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下同)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渝北區(qū)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3樓301房間)申請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xù)。也可先進行網上繳費,在筆試開考前的工作日憑上述證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減免考試考務費用。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人員,于2012年9月10日9:00-9月14日24:00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者通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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