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文七】會議通知
國務院關于召開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調動全國人民改革開放和建設社會主義的積極性,更好地完成黨的十四大提出的各項任務,國務院決定,1995年“五一”國際勞動節(jié)前夕召開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表彰全國各行各業(yè)、各條戰(zhàn)線在改革和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個人?,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圍
這次大會擬表彰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3000名。表彰范圍是:1989年以來,在改革開放、經(jīng)濟建設、工農業(yè)生產和各項社會事業(yè)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工人、農民、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機關工作人員及其他人員。
二、組織領導
(略)
三、工作要求
評選、表彰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是我國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為切實做好這項工作,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一定要加強領導,認真做好表彰大會的籌備工作。評選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要面向基層,面向經(jīng)濟建設第一線。要評選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一貫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改革創(chuàng)新、杰出的先進人物。婦女、少數(shù)民族應占一定比例。通過評選活動,廣泛宣傳各行各業(yè)先進人物的模范事跡和崇高精神,動員廣大群眾以先進模范人物為榜樣,努力工作,為奪取改革開放和現(xiàn)代化建設事業(yè)的新勝利而努力奮斗。
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條件、評選方法、評選數(shù)額分配等事項,由籌委會另行通知。
國務院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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