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筆試和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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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為閉卷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
筆試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考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為2012年1月7日 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統(tǒng)一設在丹寨縣縣城所在地,具體地點見準考證。筆試考生須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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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結束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生筆試成績向社會進行公示無異議后,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考職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報考比例超過1:3以上的崗位,因筆試出現(xiàn)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以上比例的,考生筆試成績分數(shù)為60分及以上的,可進入面試,但考生面試成績分數(shù)需達到該生所在面試考場所有考生(不含放棄面試考生)面試平均成績及以上才能按規(guī)定比例進入體檢;
報考比例超過1:3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因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人員達不到1:3(含直接入闈面試,但面試人員比例達不到1:2)的,考生面試成績分數(shù)需達到該面試考生所在面試考場(不含放棄面試考生)面試平均成績及以上才能按規(guī)定比例進入體檢;如參加面試考生面試成績達到該面試考生所在面試考場(不含放棄面試考生)面試平均成績的人數(shù)超過本職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zhì)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招聘職位工作的能力情況。面試內(nèi)容及面試方式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guī)定確定,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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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一個職位的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