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學校發(fā)展,進一步實施“人才強校”戰(zhàn)略,引進更多的高層次人才來校工作,改善我校教師隊伍結構,提高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保證我校中長期發(fā)展戰(zhàn)略目標的實現(xiàn),面向全國招聘優(yōu)秀人才。
引進的人才一般為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政治素質好、學術造詣深、能承擔教學科研工作且身體健康的杰出人才和優(yōu)秀人才。
一、領軍人才(I類)
年齡一般在55歲以下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科學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年齡和學位可適當放寬)。
(2)國際上重大學術獎勵獲得者。
(3)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
(4)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發(fā)明獎和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或國家級優(yōu)秀教學成果一等獎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位)。
(5)全國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yōu)秀成果獎的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二名)(由國家社會科學規(guī)劃辦公室組織的評獎)。
(6)成績突出的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獲得者。
(7)在Science、Nature等國際頂尖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發(fā)表學術論文者。
(8)國家重點學科的主要學術帶頭人。
二、優(yōu)秀高層次人才(II類)
年齡在50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和正高職稱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芙蓉學者”計劃獲得者。
(2)985或211大學的博士生導師或省級以上學科帶頭人(以文件為準)。
(3)近5年內被國際3大檢索(SCI、EI、SSCI)收錄期刊論文3篇以上且以主持人身份獲得省級科研成果二等獎以上或主持省級重大科研課題;文 學、藝術類學科專業(yè)在學校指定的A類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發(fā)表論文3篇以上且以主持人身份獲得省級以上科研成果獎或主持省級重點科研課題。
(4)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學校指定的A類刊物上發(fā)表論文3篇以上,同時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或省級重大項目1項或主持獲得省部級自然科學或社會科學二等獎1項以上者。
(5)其他具有高質量成果、高級別獎項足以說明是優(yōu)秀高層次人才者(包括海歸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