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廣東省公務員考試公告 22日報名
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13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16∶00
繳費截止:2013年3月22日9∶00至3月28日16∶00
打印準考證:2013年4月8日9∶00至4月14日8∶30
筆試時間:2013年4月14日
通關課程:
2013年上半年廣東省公務員考試筆試培訓課程
QQ群:
廣東公務員(248125235,171609858)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辦法(試行)》規(guī)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2013年全省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13565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畢業(yè)以上人員(部分鄉(xiāng)鎮(zhèn)、公安特警、監(jiān)獄及勞教管理機關一線護理等職位放寬到高中、中專、中技以上)。2013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除報考面向“優(yōu)秀異地務工人員”和“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專門職位外,非廣東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報考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1977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報考放寬到40周歲以內(即1972年3月22日以后出生)。根據(jù)《關于調整公安機關監(jiān)獄及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115號)等文件規(guī)定,下列職位的報考年齡調整為:
1.廣州和地級市以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全省法檢系統(tǒng)司法警察職位:18至30周歲(1982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放寬到35周歲以內(1977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間出生);
2.公安特警職位:18至25周歲(1987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間出生);
3.司法行政部門監(jiān)獄、勞教所一線干警職位:18至30周歲(1982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獄醫(y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放寬到35周歲以內(1977年3月22日至1995年3月22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部分鄉(xiāng)鎮(zhèn)、公安特警、監(jiān)獄及勞教管理機關一線護理等職位放寬到高中、中專、中技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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