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常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簡章(3)
(二)報名方式
1、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不安排現場報名。
報名網址:常州考試網 (www.czks.cn)
2、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考人員可選擇在全省各省轄市考區(qū)參加筆試。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1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2日16∶00
資格初審工作,市級機關由招錄單位負責;轄市(區(qū))機關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由該轄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駐常省垂直管理部門由其所屬市級主管機關負責。招考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錄單位負責解釋。
繳費確認時間:
2014年2月15日09∶00-2月23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同一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錄單位的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完成繳費確認后,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98元報名、筆試費用。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本人近半年內電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錄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嚴肅處理。
2、報考人員在全市(含駐常省垂直管理部門所屬機構)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時與考場中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1∶3)的職位,由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的人員,可重新登錄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2014年2月25日09∶00-16∶00。
4、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確認,筆試后,于2014年3月24日-25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筆試所在地的考務機構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5、逾期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4年3月18日-22日。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參考地的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和面試。考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的考試工作要求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
C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科。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各科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荚嚧缶V可在上述網站查閱。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4年3月23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20-12: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
下午 14:30-17:00《申論》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二)面試人選確定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筆試合格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按照資格初審工作的職責分工和要求進行。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供的,經審核單位同意,應在體檢前提供)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出示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復審時間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上述網站公布;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在規(guī)定復審期間內,未參加復審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因復審出現面試人選缺額時,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報考公安、監(jiān)獄機關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的,體能測評和體檢在面試前進行。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對未形成競爭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含以上)。面試成績經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簽字后,當場送達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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