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蘇公務員考試鹽城考錄公務員簡章(2)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考單位根據(jù)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嚴肅處理。
2.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內(nèi)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并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2月25日09:00-16:00。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wǎng)上繳費并參加筆試后,于2014年3月24日-25日憑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到筆試所在地考試機構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四)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wǎng)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4年3月18日-22日。
網(wǎng)絡報名、照片上傳、繳費以及準考證打印中,如有技術問題,請與鹽城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解決。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和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
C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科。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
(二)筆試時間及科目
筆試時間:2014年3月23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20-12: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
下午14:30-17:00《申論》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三)面試人選確定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招考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面試前,公務員主管部門與招考單位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招考職位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①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jīng)所在院校同意;②社會人員還須攜帶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經(jīng)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也可在體檢前(面試前組織體檢的職位在考察前)提供;③按照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條件報考的考生還須提供有關證明;④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⑤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須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⑥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應為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或省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由審核機關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有異議,經(jīng)查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招考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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