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惠州市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公告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做好我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體檢、考察和審批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4〕66號)和《關于劃定我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分數(shù)線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4〕65號)等有關規(guī)定,報考惠州市區(qū)(含市直、惠城區(qū)、惠陽區(qū)、大亞灣區(qū)、仲愷高新區(qū))、惠東縣、博羅縣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10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4分;報考龍門縣及異地務工人員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90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1分;報考公安法醫(yī)、看守所獄醫(yī)和司法行政部門監(jiān)獄、強制戒毒所獄醫(yī)、護理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8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49.5分?,F(xiàn)將我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核、體能測評、面試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核的范圍
1.按照職位考錄比例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參加惠州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合格并按招考職位1:3的比例排名,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資格審核人員名單請考生密切留意省的公告)。2.預備替補考生。資格審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資格的,招考單位可從報考該職位筆試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請未進入報考資格審核但筆試成績靠前的考生做好準備,保持通訊暢通,以備替補,替補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資格。
(二)資格審核時間
2014年4月14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資格審核地點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勞動保障大樓一樓人力資源市場內(nèi)),線路圖及乘車方式附后。
(四)考生在報考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的材料
1.筆試準考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與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2張;
4.廣東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5.計生證明;
6.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A4紙,下同) 各一份;2012年、2013年辦理暫緩就業(yè)手續(xù)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社會人員須提交戶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士)以上畢業(yè)生可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其他有關證明材料。①在國有單位就業(yè)的在職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②屬國外留學歸來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其學歷、學位證書為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③報考職位要求具有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外語、計算機水平、中共黨員等條件的,考生還需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材料;④報考檢察院、法院法律業(yè)務職位的考生,提供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證明;⑤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所有證件(證明)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審核由考生本人攜帶有關資料到指定的地點接受審核,不得請人代審或替人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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