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十堰市竹山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的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高中教育教學水平,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學科教師1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shù)量
竹山一中6名,其中數(shù)學、英語學科各2名、語文、物理學科各1名。竹山二中4名,其中語文、數(shù)學、物理、地理學科各1名。某學科無人報考或報考數(shù)量不足出現(xiàn)崗位空缺時,該學科崗位計劃調劑到其他學科。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志愿到高中學校任教,愛崗敬業(yè),樂于奉獻。
3.學習成績優(yōu)良,具有符合教師崗位的專業(yè)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身心健康,適應高中學校工作需要。
5、學歷條件:普通高校全日制一類本科且獲得學士學位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yè),報考竹山二中放寬到師范類普通高校全日制二類本科且獲得學士學位,但須專業(yè)對口。
6、持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但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考試,但應當在考試合格且批準招聘后的第一個聘期內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7、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畢業(yè),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我縣教育系統(tǒng)在編在崗人員(含新機制錄用教師);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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