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四川涼山州州級機關第一幼兒園幼兒教師招聘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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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四川涼山州州級機關第一幼兒園幼兒教師招聘7人公告
根據(jù)《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140號)和《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及我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涼山州機關第一幼兒園將于2015年4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名額:7名,詳細情況見《涼山州機關第一幼兒園2015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范圍
涼山州機關一幼本次面向四川省內招考。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1985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院校(女性:學前教育類專業(yè),男性:學前教育類專業(yè)、教育學、師范類藝體專業(yè))畢業(yè)生,取得相應資格證(女性:取得幼師資格證;男性:取得教師資格證)。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學位證以及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yè)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yè)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與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4. 考生須為2015年7月31日及以前畢業(yè),相關證書落款均須在7月31日及以前。2015年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就讀學校開具的有關證明。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5.在各級公務員(參公人員)招錄考試和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仍在禁考期內的。
6.現(xiàn)役軍人。
7.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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