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qū)人民檢察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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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qū)人民檢察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10人公告
為了緩解睢陽區(qū)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比較緊張的狀況,進一步推進各項檢察工作高位求進,再上臺階,睢陽區(qū)人民檢察院報經區(qū)委、區(qū)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10人,其中法律專業(yè)6人,文秘專業(yè)1人,財會專業(yè)1人,計算機管理專業(yè)2人。
二、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三)遵紀守法,品德端正,組織紀律觀念強,無違法違規(guī)違紀記錄;
(四)報考法律專業(yè)人員,近兩年司法考試成績315分以上或具有“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法律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文秘專業(yè)、財會專業(yè)人員,要具有“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報考計算機專業(yè)人員,要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3級以上計算機等級證書或獲得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中級資格證書以上。
(五)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司法考試取得A證者,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六)身體健康,體貌端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報考:
(一)曾受過各類刑事、治安處罰人員;
(二)曾被開除公職人員;
(三)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四)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五)違反有規(guī)定不宜報考人員。
四、報名注意事項
(—)報名時間:2015年4月13日至4月 1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睢陽區(qū)人民檢察院政治處(商丘市神火大道與華商大道交叉口西500米路北),聯(lián)系電話:0370—3252511。
(三)攜帶資料:報名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參加司考人員要提供準考證、信息采集單和成績單)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兩英寸免冠照片2張。
(四)填寫《睢陽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名資格條件與要求一致、真實無誤,并提供有效的通訊方式。
(五)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于2015年4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睢陽區(qū)人民檢察院政治處領取《準考證》。
五、待遇
對擬聘用人員確定聘用后,簽訂聘用協(xié)議,聘期3年,試用期6個月。對聘用人員每人每月工資按1800元標準執(zhí)行(取得全國統(tǒng)一司法考試A證者月工資2000元),統(tǒng)一為招聘人員繳納“三險一金”(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
六、本方案由睢陽區(qū)人民檢察院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70—325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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