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麗水市青田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6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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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麗水市青田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63名)
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63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全面考察、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及資格條件等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一)。
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和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減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青田縣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5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
2.青田縣戶籍的其他社會人員(以2015年4月2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部分崗位麗水市戶籍或生源可報考,詳見附件一備注一欄);
3.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4.本縣在崗的大學生“村官”,戶籍不限;
5.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對象為:本縣行政區(qū)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22日;
6.截至2015年4月22日,現(xiàn)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5年6月15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
8.本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予報考;
9.青田縣生源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為青田縣。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崗位(專業(yè))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齡為18至35周歲(1979年4月23日至1997年4月22日期間出生);
5.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一)備注一欄;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4月22日9:00-4月27日16:00。報考人員在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15年4月22日-4月28日,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4月22日9:00-4月29日24: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已繳費人員在2015年5月20日-5月22日在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考計劃數(shù)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招考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計劃人員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4、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報名繳費,并在2015年4月29日前將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低保證明交至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府大院內)公務員管理科,經審核后作統(tǒng)一退費處理。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5月23日。
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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