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華僑大學國際交流合作處招聘1名泰語專業(yè)項目制工作助理啟事
福建備考交流QQ群:256675811
備考推薦:2015年福建省事業(yè)單位考試名師網絡課程班
2015年福建華僑大學國際交流合作處招聘1名泰語專業(yè)項目制工作助理啟事
因工作需要,我校公開招聘項目制工作助理1名?,F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 招聘崗位、人數、工作地點及要求
崗位 | 人數 |
工作 地點 |
學歷 要求 |
專業(yè) | 其它要求 |
國際交流 合作處 工作助理 |
1 |
福建 廈門 |
本科及以上 | 泰語 |
具有較強的泰語口、筆譯能力; 取得泰國知名高校學位者優(yōu)先考慮; 良好的中文文字功底; 良好的人際交往及溝通能力。 |
招聘報名時間:發(fā)布之日至2015年6月20日17:00。
報名辦法:應聘者登錄學校主頁點擊“人才招聘”或直接輸入(http://rczp.hqu.edu.cn/zpstar或http://rczp2.hqu.edu.cn/zpstar),注冊后如實填寫各項信息,同時按要求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證件照電子版,并將如下資料電子版分類上傳(限jpg、rar或zip格式,材料不齊視報名無效):中泰文簡歷、身份證或護照、畢業(yè)證及學位證、資格證書、獲獎證明及其他能反映個人綜合素質等材料。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境外應聘者如遇網絡障礙,無法在“人才招聘”提交應聘申請,請將個人中泰文簡歷、身份證或護照、畢業(yè)證及學位證、資格證書、獲獎證明及其他能反映個人綜合素質等材料打包(10M以內)發(fā)送至hqurczx@126.com,郵件標題請注明“姓名+畢業(yè)學校+應聘國際處”。
三、考核辦法
1.學校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擇優(yōu)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在我校人事處網頁上公布。
2.考試方式、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3.學校根據考試成績,結合部門實際需求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并在校園網進行公示。
4.經綜合考核、體檢、心理測試合格后,報學校審批,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如無合適人選,該招聘崗位暫時空缺。
四、咨詢電話
系統(tǒng)問題咨詢:0086-595-22692338。崗位問題咨詢:0086-595-22693889。
五、相關待遇
按華僑大學項目制工作助理聘用,月工資標準4200元-4500元,學校同時為受聘人員繳納基本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具體按照《華僑大學項目制工作助理(B崗)聘用管理暫行辦法》執(zhí)行。
六、有關問題說明
1.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xié)議無效。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我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xié)商不成,無法與原單位解除合同的,我??刹槐A羝赣觅Y格。
3.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要求執(zhí)行。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取消聘用資格。
4.招聘信息如有變動,將在我校人事處網站及時公布,請應聘者密切關注。
5.此次招聘由我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華僑大學人事處
2015年6月5日
2015年6月5日
發(fā)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