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烏魯木齊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
2015年烏魯木齊市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06名工作人員:
1、網絡報名:2015年7月17日-22日
2、筆試時間:
?、貯、B、C、D類崗位綜合考試時間:2015年8月9日
?、贏、B類崗位專業(yè)考試時間:2015年8月9日
③C、D類崗位專業(yè)考試時間:2015年8月20日-8月24日
3、面試:2015年9月17日-9月20日
2015年烏魯木齊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
參加資格審查人員應填寫《2015年烏魯木齊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查表》),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按照《簡章》和《崗位表》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網絡報名信息和所持證明材料進行確認和審核。
資格審查對象: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并且根據筆試成績(綜合考試成績和專業(yè)考試成績規(guī)定比例計算)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則確定資格審查入闈人員:招聘1至2人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聘3至10人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11人及以上的崗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
入闈人員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查。審查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戶口薄、畢業(yè)證、準考證、《資格審查表》、《報名表》(報名網站下載)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其中:
1、屬于烏魯木齊生源的高等院校畢業(yè)生須提供生源地的相關證明等材料(高考前本人戶籍在烏的證明和高中畢業(yè)證<或高中學籍證明>);
2、烏魯木齊戶籍的配偶 須提供結婚證 和在烏配偶戶口簿等材料;
3、駐烏部隊 現(xiàn)役軍人隨軍子女(或配偶)須提供 現(xiàn)役軍人所在師級及以上部隊干部 或軍務(警務)部門出具的現(xiàn)役軍人證明和 子女關系證明(或結婚證)等材料;
4、符合留烏安置條件且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或轉業(yè)士官須提供市民政局優(yōu)撫安置處出具的證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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