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晉江市事業(yè)單位招聘第九批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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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晉江市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管理暫行規(guī)定》(晉委辦〔2007〕40號)、《關于改進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管理工作的通知》(晉委辦〔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決定在晉江市范圍內(nèi)公開招聘第九批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計劃招聘村務(社區(qū))專職工作者218名,其中:A類設職位19個,計劃招聘208名;B類設職位1個,計劃招聘10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人數(shù)和有關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zhì)好,堅決擁護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服務意識好,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協(xié)調(diào)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計生、綜治等情況符合有關政策規(guī)定。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具體條件
1.戶籍條件。具有晉江常住戶口或原籍為晉江(即戶口簿注明的籍貫)。籍貫為晉江但戶口未在晉江的報考人員,須在聘用前將戶口遷回晉江。
2.年齡條件。年齡統(tǒng)一在18周歲以上(1997年7月24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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