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四川達州公務員考試招錄122人公告
根據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需求,現公開招聘122人,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7日至3月25日8:00時,打印準考證201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筆試時間為2016年4月23日(星期六),詳情請見公告:
2016上半年四川達州公務員考試招錄122人公告及職位表
中 共 達 州 市 委 組織 部
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達 州 市 公 務 員 局
關于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12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scpta.gov.cn)和達州人事考試網(dz.scpta.gov.cn)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報考人員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鶎庸ぷ鹘洑v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qū))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以及在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0年3月17日-1998年3月17日期間出生),2016年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yè)證記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擬報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兩欄分別相符;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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