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崗計劃招聘4879人公告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文件精神,我省2016年繼續(xù)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到農村初中、小學任教。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6年江西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崗計劃招聘4879人公告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2016年,我省計劃招聘特崗教師4879人,其中農村初中 1128人,農村小學3751人。具體招聘崗位請登錄“江西教育網(wǎng)”(www.jxedu.gov.cn)、“江西省大學生就業(yè)人才網(wǎng)(www.jxjob.net)”、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http://www.jxhrss.gov.cn)查閱《江西省2016年特崗教師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畢業(yè)生、師范類專業(yè)專科畢業(yè)生。招聘對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已申報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且符合申報條件、在2016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2.教師資格證書(同一學科高層次可以報考低層次)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3.年齡不超過30歲(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報考初中崗位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崗位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苹蛉罩破胀ǜ咝1究萍耙陨蠈W歷;
5.身體條件符合《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規(guī)定要求;
6.在我省各級各類中小學任教、具有教師資格的正式在編(不含試用期)教師報考,必須在原單位服務滿五年(即2011年9月及以前參加工作),且由原單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民辦學校聘用的專職教師,由所在學校出具),作為資格復審的依據(jù)之一。2016年服務期滿三年、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的特崗教師可以報考。正在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不得報考。
三、報名及筆試
(一)網(wǎng)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符合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yè)生要仔細查看《江西省2016年特崗教師招聘崗位表》,記住報考崗位代碼,登錄江西省大學生就業(yè)人才網(wǎng)(www.jxjob.net)特崗報名系統(tǒng)(http://61.180.120.99:81/TGJS/),如實填寫個人信息,誠信報名,并上傳考生本人近期(6個月以內)正面標準電子照片進行網(wǎng)上注冊,確認無誤(特別是身份證號碼)后提交信息,記住系統(tǒng)自動彈出的登錄查詢用戶名和密碼。
報名參加特崗教師招聘考試的考生,不得在“江西人事考試網(wǎng)”上重復報名參加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重復報名者將不能打印特崗教師招聘考試準考證。
(二)網(wǎng)上資格初審。各設崗縣(市、區(qū))于4月21日10:00-4月26日18:00,從系統(tǒng)后臺對報考本縣(市、區(qū))崗位的考生進行資格初審。期間,考生可登錄查看自己是否通過初審,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予修改。
(三)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且未報名參加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的考生于5月10日9:00至5月14日17:00登錄“江西省大學生就業(yè)人才網(wǎng)(www.jxjob.net)”,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參加筆試。
(四)筆試
1.時間及地點。筆試與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同步進行,時間為5月15日(上午9:00-11:00綜合知識,下午14:00-16:00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地點在設崗縣(市、區(qū))所在的設區(qū)市。
2.考試內容。考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 “學科專業(yè)知識”兩科,考試依據(jù)《江西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大綱》(見附件2)。單科試卷滿分為100分,客觀題和主觀題各占50%,客觀題用2B鉛筆在專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專用答題紙上作答。
3.考生應考注意事項??忌鷳{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并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擦,不得攜帶計算器。答題所用的草稿紙由考試部門統(tǒng)一發(fā)放、回收。
4.違紀處理規(guī)定。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要求,給考試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招考單位,要給予通報批評;影響特別惡劣的,給予停招一年的處理。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嚴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考試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對在教師招聘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依據(jù)《江西省錄(聘)用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贛人社發(fā)[2010]23號)等相關文件進行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以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聘用審批后放棄報到等不誠信行為,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通報其所在單位。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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