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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金融辦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A+ A- 2016-07-08 15:57  |  新疆人事考試中心  |  責編:田志英 評論 點擊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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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金融辦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已經公布,報名時間:2016年7月8日至7月14日(10:30-17:00,節(jié)假日休息),具體公告內容如下。

201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金融辦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經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自治區(qū)金融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下屬事業(yè)單位自治區(qū)金融發(fā)展與服務中心工作人員1名,具體事宜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自治區(qū)金融發(fā)展與服務中心為自治區(qū)金融辦下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承擔著為非上市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提供股權登記、股權托管、股權融資和債務融資等服務;開展企業(yè)上市專業(yè)化指導和推介服務;承擔自治區(qū)金融發(fā)展和金融服務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應聘。

  三、招聘崗位

  詳見附表一。

  四、招聘原則

  自治區(qū)金融辦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民主、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五、招聘崗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執(zhí)業(yè)資格和工作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7月8日后出生);

  7、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和要求;

  六、報名時間

  自治區(qū)金融辦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職位和所需資格條件、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等步驟實施。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8日至7月14日(10:30-17:00,節(jié)假日休息)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烏魯木齊市天山區(qū)金銀路53號金融大廈12樓樓1220室。

  4.報考者攜帶《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1式2份,貼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證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須確保真實準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證及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自治區(qū)金融辦進行現場報名,并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對報考者資格進行初審。其中,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須攜帶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關于其身份、工作經歷、工作年限、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報名聯系人及電話:張軍

  聯系電話:0991—2950106

  6.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登錄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7.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8.應聘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與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經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后,可調整為2:1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9.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資格審查通過者在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xjrs.gov.cn)上公布。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試

  自治區(qū)金融辦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1.筆試

  (1)筆試卷面滿分100分,在考試總成績中按50%折合計算。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試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委托自治區(qū)人力資源考試中心命題、閱卷。采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命制并答題。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基礎知識與專業(yè)理論素質。

  (2)筆試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身份證,下同)在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前一日,入圍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當日,入圍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

  (4)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等相關情況將于考試結束后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公布。

  (5)報考人員對專業(yè)、學歷等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有疑問的,可查閱參照2016年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專業(yè)參考目錄》,也可咨詢相關招考單位。

  2.面試

  (1)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于面試前3天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進行通知。應聘人員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及相關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滿分100分,在考試總成績中按50%折合計算。試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委托自治區(qū)考試中心命題。面試題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命制。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考官不少于7人,由自治區(qū)金融辦相關人員組成。面試結束后,成績當場公布。

  (4)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為1:1及以下入圍比例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通過者根據總成績可進入體檢。體檢入圍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總成績有高到低依次遞補。

  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未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3.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50%+面試50%(有一項缺考或成績?yōu)榱惴终?,無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由自治區(qū)金融辦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自治區(qū)金融辦網上公布筆試面試成績、筆試面試折合成績、總成績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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