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呂梁市文水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公告(185人)
為加強我縣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按照《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6〕21號)和《呂梁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呂發(fā)〔2008〕49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2016年山西呂梁市文水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公告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全縣擬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85名,其中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23名。具體招聘名額及崗位見附件。
依據政策規(guī)定,縣級事業(yè)單位按照不低于招聘總崗位的12%的比例用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但報名不達規(guī)定比例時核減的崗位可以轉為面向社會招聘。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需符合崗位要求(30周歲及以下為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為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對象為2016年前全日制普通院校??埔陨袭厴I(yè)
生(含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崗位招聘所需要其它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
(八)“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選拔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扶貧和其它服務基層工作”(簡稱為“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九)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十)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guī)定外均以2016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7月29日到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文水縣城鎮(zhèn)第五初級中學(胡蘭大道韓村段紅綠燈以東100米路北)。
(二)報名須提供材料
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相關資格證、報到證或人事代理證(檔案保管單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5張,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資格證證明材料(加蓋學校公章)。本人現場報名,填寫有關表格,接受資格審查。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在報名地點領取或公告發(fā)布網站下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縣 以上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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