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省沭陽縣事業(yè)單位招聘45人公告(2)
(二)筆試
筆試由縣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等內容。筆試總分為100分。
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
筆試考試時間: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周六)。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環(huán)節(jié)中,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方式:由考生通過原報名網站查詢。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進行面試。
面試前,縣人社局對通過筆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攜帶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參加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與筆試準考證相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一張(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花鄉(xiāng)沭陽網站公告)。對不能按時提供上述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網上提供虛假信息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崗位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進行遞補。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繳納面試費用100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面試結束后,根據(jù)總成績(筆試分值×50%+面試分值×50%),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出現(xiàn)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以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則需加試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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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參照《江蘇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組織考察。
考察結束前,考生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考生為已婚人員的,須提供縣(區(qū))級及以上計劃生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未按時提供上述所有證明材料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花鄉(xiāng)沭陽》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間出現(xiàn)缺額的,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結束后,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四、人員待遇和編制手續(xù)辦理
經公示無異議擬聘用人員,報縣政府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xù)。
從縣政府批準之日起,招聘單位應填寫《沭陽縣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縣人社局審批,辦理相關關系接轉手續(xù)。聘用審批時間為20個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辦理的視作自動放棄,不再進行審批。
聘用人員服務期不低于5年,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同類人員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聘用單位考核合格的報縣編辦辦理事業(yè)入編手續(xù),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聘用)等各種合同或協(xié)議的,由其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五、紀律監(jiān)督
整個招聘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527-83595650(沭陽縣人社局紀檢組)
六、本簡章由沭陽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7-84353881(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
政策咨詢電話:0527-83595162(沭陽縣人社局事管科)
沭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