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華圖在線 > 招考資訊 >2019年大方縣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14名)

2019年大方縣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14名)

2019-05-17 17:21  |  大方縣人民政府網(wǎng)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時間

  招聘信息于2019年5月17日在大方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gzdafang.gov.cn/)、大方信息港(http://www.df0857.com/index.html)和畢節(jié)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公共服務平臺(網(wǎng)址:http://gzbj.lm.gov.cn/)上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6月1日至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2.報名地點: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地址:大方縣杜鵑大道北段)。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不設網(wǎng)上報名。

  (三)報名所需資料

  1.《大方縣公安局警務服務中心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一份,考生自行在大方縣人民政府網(wǎng)或大方信息港下載填寫打印(《報名表》只收打印表),并在“考生簽名”或“代報人員簽名”處親筆簽名,貼上考生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

  2.報名時,須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復印件);2019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復印件)。

  3.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附件3)。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需經(jīng)當?shù)乜h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同意;醫(yī)療衛(wèi)生系統(tǒng)在職在編人員需經(jīng)當?shù)乜h級以上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同意。在職在編人員不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以無業(yè)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4.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親筆簽署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4)。

  5.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四)資格審查

  1.報名者必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中所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和《職位表》(附件1)中的各項要求,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之后再進行填報。否則,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惡意擾亂公開招聘工作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作嚴肅處理;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審核有關人員責任。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或《職位表》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2.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所有職位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考職位不再進行調(diào)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jīng)工作人員審核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不符合改報條件的,及時辦理退費手續(xù)。提交書面改報申請和退費截至的時間為2019年6月6日下午17:30前。

  3.在公開招聘中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4.按有關規(guī)定收取考務費100元/人。

  五、筆試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總分:150分)筆試為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筆試時間:2019年6月22日上午9∶00 — 11∶30 。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筆試準考證》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考生憑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報名收據(jù)領取。領取時間為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領取地點為報名地點。

  筆試成績將在大方縣人民政府網(wǎng)和大方信息港上公布。未完成筆試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六、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1.面試由大方縣事業(yè)單位招聘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面試人數(shù)與各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3:1比例以內(nèi)(含3:1)確定面試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2.進入面試考生須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面試準考證》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將在大方縣人民政府網(wǎng)和大方信息港上公布。

  123  共3頁
標簽: 事業(yè)單位    貴州    公安局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