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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荊州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

2019-05-27 16:07  |  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  責編:徐珂 點擊收藏

  2019年湖北省荊州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現(xiàn)已發(fā)布,資格復審時間為5月28日至5月28日,為方便大家查看具體通知,華圖在線小編特將2019年湖北省荊州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分享如下,希望能夠?qū)Υ蠹矣兴鶐椭?/p>

  資格復審時間:2019年5月28日9:00至2019年5月28日17:00

  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荊州技師學院(南校區(qū)),地址:荊州市荊州區(qū)鳳凰路53號。乘車路線:乘坐15路公交車到市工業(yè)學校站下車即可。

  取消或核減職位情況:

  根據(jù)《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縣鄉(xiāng)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及有關規(guī)定,以下職位筆試后達不到面試競爭比例,需取消或核減招錄計劃。

  1.取消洪湖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崗(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5005)招錄計劃。

  2.取消洪湖市人民檢察院法醫(yī)崗(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5009)招錄計劃。

  3.取消公安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崗1(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6003)招錄計劃。

  4.取消公安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崗2(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6004)招錄計劃。

  5.取消公安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崗3(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6005)招錄計劃。

  6.取消洪湖市公安局綜合管理職位1(職位代碼:14230202010012009)招錄計劃。

  7.取消松滋市公安局綜合管理職位2(職位代碼:14230202010012019)招錄計劃。

  8.取消江陵縣公安局執(zhí)法勤務職位1(職位代碼:14230202010012020)招錄計劃。

  9.取消江陵縣公安局綜合管理職位1(職位代碼:14230202010012021)招錄計劃。

  10.取消監(jiān)利縣公安局綜合管理崗(職位代碼:14230202010012042)招錄計劃。

  11.按比例核減洪湖市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崗(職位代碼:14230202010005008)招錄計劃1名,核減后該職位招錄計劃為1名。

  12.按比例核減監(jiān)利縣人民法院文秘宣傳崗2(職位代碼:14230202010010004)招錄計劃2名,核減后該職位招錄計劃為3名。

  13.按比例核減松滋市公安局執(zhí)法勤務職位3(職位代碼:14230202010012013)招錄計劃1名,核減后該職位招錄計劃為1名。

  考生所報考職位被取消的,此次不組織資格復審。核減招錄計劃的職位,按核減后的招錄計劃數(shù)組織資格復審。

  考生須提供的資料 1.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資格復審時,由審查單位組織考生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學歷。

  2.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人員中,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滿二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

  3.對尚未發(fā)放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19年高校畢業(yè)生,可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證書的證明(需注明在校期間就讀的規(guī)范專業(yè)名稱),但考生必須承諾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應向?qū)徍藱C關提交,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進行核查。留學回國人員要出具學位和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4.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5.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

  6.報考人員在參加我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其他地方機關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diào)生的,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終止參考我省公務員考試的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和擬錄用人選??忌m情不報的,按照不誠信行為處理。

  其他事項 1.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按規(guī)定程序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2.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避免錯過參考機會。

  3.參加資格復審有關事項,請各位考生互相轉(zhuǎn)告。

  聯(lián)系電話 0716-8468193、0716-8468190

  附件下載:荊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中共荊州市委組織部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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