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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縣城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公告(61人)

2019-08-09 11:18  |  營山網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為切實解決縣城部分學校學科教師緊缺問題,確保秋季正常開學,經縣委、縣政府同意,面向全縣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為營山中學等6所縣城學校公開考調教師61人?,F(xiàn)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考調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縣公辦中小學年齡45歲以下(197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完全符合本《公告》相關條件的在編在崗教師。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選調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報考小學教師崗位應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初中教師崗位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4)報考小學教師崗位應具備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普通話二甲及以上;初中教師崗位應具備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5)2017-2018學年度、2018-2019學年度所任教學科班平均分4個學期均在全縣同年級同學科占前三分之二位,且有1個及以上學期在全縣同年級同學科占前三分之一位。

  (6)報考者須出具編制所在學校同意參加考調的書面證明材料(見附件1)。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為不合格者;

  (6)尚處于國、省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期內的教師;

  (7)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相應崗位的;

  (8)縣城直屬學校教師;

  (9)中小學校級領導干部。

  二、考調崗位和名額

  具體考調學校、崗位和人數(shù)詳見《營山縣2019年公開考調中小學教師學校及崗位(人數(shù))一覽表》(附件4)。

  三、考調辦法

  (一)考調方式。本次考調采取閉卷筆試和學科教學成績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40%+教學成績考核得分。

  (三)考調項目分值及辦法

  1.閉卷筆試。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參考《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不指定復習教材。

  2.教學成績考核。

  教師任課情況由學校提供證明,片區(qū)教育督導組核實簽署意見,交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信息中心核實并計算教師教學成績考核得分。

  報考不同學段同一學科教師教學成績考核得分按其任教學科成績計算(如:高中語文教師報考初中語文的考核成績以該教師任教的高中語文學科成績?yōu)橐罁嬎?。

  教學成績考核得分。報考者2017-2018學年度、2018-2019學年度教學成績考核得分分值60分,每期15分。計算辦法為:

  報考者教學成績考核得分=每期教學成績考核占位得分之和;每期教學成績考核占位得分=15x(報考者報考學科在全縣同年級同學科的總班數(shù)+1-報考對應任教學科最高班平均分占位)/全縣同年級同學科總班數(shù)。

  凡任教學科與報考學科不對應的均不納入報考者教學成績進行考核計算。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本次公開考調僅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明確要求。報考者登錄營山縣人民政府網(www.yingshan.gov.cn/,下同)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公開考調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某一類別學段、學科報名。

  在考調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一律取消考調資格,且責任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請下載《2019年營山縣公開考調教師報考信息表》(附件5),報考人員如實、準確填寫相關內容,用A4紙雙面打印1份,并貼上近期免冠證件照,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3.現(xiàn)場報名。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持《報考信息表》和下列各項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現(xiàn)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8月16—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再補審資料。

  報名地點:營山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人事股。

  4.報名時須帶上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原件及相應復印件各1份;

  (2)近3學年度《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同意參加考調證明(附件1);

  (4)《2019年營山縣公開考調教師報考信息表》1份(附件5);

  (5)任課情況證明(附件2,交教科體局信息中心);

  (6)教學成績報考資格和考核計分表(附件3);

  (7)2張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片。

  5.資格審查。初審合格的方可參加考試。審查結果和報考者所填《2019年營山縣公開考調教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報考者參加考試的依據,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

  (二)開考比例

  本次考調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2∶1(有效報名人數(shù)與考調名額之比)。

  (三)崗位調整

  考調崗位的報考人數(shù)與考調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guī)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調減相應崗位考調名額或取消該考調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縣教科體局于2019年8月19日下午18:30前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四)準考證領取

  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者,于2019年8月20日下午16:00—18:00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縣教科體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一)筆試時間。定于2019年8月21日舉行(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要求。筆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領取準考證,以及相關參考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三)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9年8月22日下午18:30前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報考者請自行登錄查詢。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書面向縣教科體局人事股提出書面查分申請,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于2019年8月23日下午18:30前面向社會公布。

  六、考察

  根據考調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成績,由縣教科體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被考察人員,如因考試總成績相同影響人員取舍的,則按教學成績考核得分從高到低確定被考察人員,如教學成績考核得分也相同,則采取加試(加試方式為面試)辦法確定被考察人員,將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被考察人員??h教科體局對被考察人員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縣教科體局確定為擬調動人員,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報送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報考崗位、考試成績、擬調學校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八、選擇考調學校

  取得擬調資格的人員根據報考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擬調學校(崗位)。同一崗位若有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采取抽簽的辦法確定選崗順序,選崗時間及要求在營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布。取得擬調資格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參加選擇擬調學校的,責任自負。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擬調動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最終審核確認,按規(guī)定辦理人事、工資、編制等相關手續(xù)。擬調人員須在接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人事、工資、編制等相關手續(xù),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以及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及檔案的,一律取消其調動資格。擬調動人員因棄權、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考調條件取消調動資格以及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辦理調動手續(xù)而出現(xiàn)的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十、聘用及工資待遇

  根據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有關規(guī)定,本次考調到縣城直屬學校的教師均聘任為專業(yè)技術12級崗位,并執(zhí)行專業(yè)技術12級崗位工資(績效)待遇,保留原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本次考調到縣城直屬學校的教師工作滿3個月后,若調入學校有相應專業(yè)技術職務層級或高層級崗位空缺,本人又符合競聘條件,經學校研究同意,可與本校其他同等條件人員一同參加競聘,競聘上崗的,按程序審批后執(zhí)行新聘崗位工資(績效)待遇;未競聘上的,仍然執(zhí)行專業(yè)技術12級崗位工資(績效)待遇。

  十一、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考調縣城直屬學校教師工作在縣紀監(jiān)部門的監(jiān)督下,由縣教科體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公開考調縣城直屬學校教師工作嚴格執(zhí)行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追究相應的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及弄虛作假的考調人員,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調人員本人承擔;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及其他影響考調工作公正性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處理。本《公告》由縣教科體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附件1~5

  1.同意參加考調證明

  2.任課情況證明

  3.教學成績報考資格和考核計分表

  4.營山縣2019年公開考調中小學教師學校及崗位(人數(shù))一覽表

  5.2019年營山縣公開考調教師報考信息表

  營山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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