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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岳陽縣司法局公開選任人民陪審員公告(13人)

2019-09-03 15:39  |  岳陽司法局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規(guī)定,擬向社會公開選任人民陪審員13名。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審員的選任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工作單位和經(jīng)常居住地在岳陽縣區(qū)的公民;

  (三)年滿二十八周歲;

  (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群眾威望較高的公民,學歷條件可適當放寬);

  (五)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體健康; 熱心陪審工作,并有時間和精力從事陪審工作;

  (六)不屬于人大常委會、監(jiān)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guān)、國家安全機關(guān)、司法行政機關(guān)的工作人員、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wù)工作者、司法鑒定人員;

  (七)沒有下列情形:①受過刑事處罰的;②被開除公職的;③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④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⑤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wù)的;⑥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二、人民陪審員的選任程序

  (一)符合擔任人民陪審員條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以書面形式向岳陽縣司法局推薦,也可以由本人向岳陽縣司法局提出書面申請,并分別填寫《人民陪審員推薦表》、《人民陪審員申請表》。

  (二)對被推薦和本人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公民,由岳陽縣司法局會同岳陽縣人民法院按規(guī)定進行審查,初步確定人民陪審員人選后,將人選名單及相關(guān)材料報請縣人大常委會審核。由岳陽縣司法局會同岳陽縣人民法院到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進行調(diào)查。

  (三)岳陽縣司法局將最終確定的人民陪審員人選,抄送縣人民法院,由縣人民法院院長提請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命。

  三、報名方式、截止時間及相關(guān)事項

  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兩種方式。符合條件的公民,可由本人向縣司法局提出書面申請。也可以由符合條件的公民所在的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縣司法局提出書面推薦。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公民的身份證、戶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②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及同底電子版照片;④填寫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或申請表。

  報名時間:2019年9月3日起至2019年10月3日止。

  報名地點:岳陽縣司法局辦公樓二樓206室(原老廣播局院內(nèi))。

  聯(lián)系人:許銘峰

  聯(lián)系電話:0730-7620391;13907304331

  岳陽縣司法局

  2019年9月2日

標簽: 湖南    法院    陪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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