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輔警招聘公告(80人)
導讀:2019浙江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輔警招聘80人,報名日期:自2019年9月22日至9月26日,時間為8:30-11:30,13:30-17:30。筆試科目為綜合測試,內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識、時政文史和文字寫作等,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571-87287632;監(jiān)督電話:0571-87287613。此次浙江公安廳輔警招聘條件、輔警招聘計劃、及招聘程序如下:
因工作需要,浙江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在機場公安局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9個職位,計劃招聘人員80名。具體計劃及要求詳見附件《浙江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一覽表》。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yè),遵守紀律,服從分配。
2.五官端正,體表無紋身,雙眼矯正視力均在4.8(含)以上。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和專業(yè)要求;戶籍、年齡、身高符合招聘職位條件要求。
(二)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以及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家庭成員和近親屬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是指生父母和共同生活的養(yǎng)父母、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共同生活的養(yǎng)子女、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兄弟姐妹是指有共同生活經歷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接受考生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人數(shù)不足1:3比例的職位,視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期間改報其他職位。
1. 報名日期:自2019年9月22日至9月26日,時間為8:30-11:30,13:30-17:30。
2. 報名地點:浙江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辦證服務中心大廳(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翔越路)。
3. 報名要求: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特長(獲獎)證書、專業(yè)技能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學歷查詢在線驗證報告(紙質版)等資料,以及本人填寫的《浙江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報名表可在招聘公告中下載)。
4. 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現(xiàn)場報名后,由招聘單位按照招聘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由機場公安局政治處發(fā)放《資格審查合格通知書》。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與招聘條件不符的,取消招聘資格。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測試,內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識、時政文史和文字寫作等(不指定參考資料或考試大綱),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實際招聘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體能測試人員。入圍人數(shù)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
參加筆試的考生需攜帶《資格審查合格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能測試:
1. 除巡邏處突職位外,其他職位體能測試采取達標制,不計入總成績。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能測試內容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達標標準:30歲(含)以下≤4′25″,31歲(含)以上≤4′35″。女子800米跑達標標準:30歲(含)以下≤4′20″,31歲(含)以上≤4′30″。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體能測試當日(下同)。體能測試不達標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2. 應聘巡邏處突職位的,體能測試采取達標后計分制,體能測試內容為:男子100米跑和男子1000米跑。成績?yōu)橐陨蟽蓚€項目的平均分,占總成績的50%。評分標準按照《公安特警隊訓練與考核大綱》(公治〔2017〕630號)執(zhí)行。
男子100米跑達標標準:25歲(含)以下≤14″9,26歲(含)-28歲(含)≤15″2,29(含)以上≤15″5;男子1000米跑達標標準:25歲(含)以下≤3′40″,26歲(含)-28歲(含)≤3′55″,29歲(含)以上≤4′05″。體能測試兩項均達標后方可計分,有一項不達標考生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3. 體能測試期間,因個人身體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負責。
4. 應聘巡邏處突職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兩項體能測試成績平均分×50%(筆試、體能測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除巡邏處突職位外,其他職位總成績=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
5. 體能測試結束后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按實際招聘數(shù)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者同時進入體檢。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其中色盲或有紋身的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的列為考察對象??疾彀从嘘P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參加體檢、考察的,在體能測試達標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確定人選:
根據(jù)考察情況,征求局屬相關用人部門意見后,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
(六)公示與聘用:
對擬聘用人選組織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聘用為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統(tǒng)一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按勞務派遣方式管理。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
(七)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管理。平均薪酬參照上年度全社會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的120%等標準確定,實行崗位層級管理、動態(tài)調整。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務必依據(jù)真實信息報考,按要求參加考試,服從安排。對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571-87287632;監(jiān)督電話:0571-8728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