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阿壩州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80人)
根據《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報請阿壩州人民政府批準,阿壩州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8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阿壩州公安局計劃招聘輔警80名,工作崗位為留置看護警務輔助人員。具體的崗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阿壩州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根據《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規(guī)定:“警務輔助人員是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人員”、“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地限阿壩州;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6月21日以后,2003年6月20日以前出生,均含當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識。
6.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7.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復審時需攜帶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正在阿壩州市縣(市)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須持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9.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曾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活動的,參與和支持打、砸、搶、燒等違法活動的,包庇、窩藏、縱容各類違法人員的,捏造、散布破壞社會穩(wěn)定謠言和虛假信息的,參與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相關的游行、示威、集會、靜坐等不法活動的;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或曾在公安機關從事過警務輔助工作,本人申請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滿三年的;
9.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11.有明顯疤痕、紋身等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等有關證書。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為四川人事考試基地網(http://www.jdpta.com/)。
(二)報名時間
2021年6月22日0時至6月26日9時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阿壩州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等信息,了解報考單位具體情況,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崗位報考,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登錄四川人事考試基地網(http://www.jdpta.com/)按照提示要求填寫個人基本信息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時應如實、準確填寫《2021年阿壩州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最終資格審查不通過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資格審核時間為2021年6月22日9時至6月26日12時。由阿壩州公安局政治部組織用人部門,對報考本單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或者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資格,一切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報名信息中報考人員聯(lián)系電話務必填寫準確并確保通訊暢通。
4.網上繳費。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21年6 月22日9時至6月26日17時登錄報名網站四川人事考試基地網(http://www.jdpta.com/)繳納報名費用。繳費標準為50元/人(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5.打印準考證。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并成功繳納了報名費用的考生于2021年7月19日9時至7月24日9時登錄報名網站四川人事考試基地網(http://www.jdpta.com/)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流程
(一)筆試
1.時間:2021年7月24日,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場。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包含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綜合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60分鐘,正式開考后30分鐘內未進入考場的,視為放棄。
(二)體能測評
1.時間:2021年7月25日,地點:見后期公告,報考人員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體能測試。
2.測評項目: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800米跑等3個項目,測評要求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號)執(zhí)行。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予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評者或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