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溫州永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7名公告
浙江省事業(yè)單位招聘_2021年溫州永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7名公告已經(jīng)公布,網(wǎng)上預報名時間為2021年9月6日至8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為滿足永嘉縣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優(yōu)化人員隊伍結構,根據(jù)《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和《永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永委辦發(fā)〔2007〕79號)精神,經(jīng)研究決定,永嘉縣46家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7名工作人員(其中面向部隊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2名、面向法院系統(tǒng)司法雇員招聘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學歷以及資歷等其他條件;
(六)與招聘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具體要求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具體要求詳見《2021年永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2021年永嘉縣事業(yè)單位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2)、《2021年永嘉縣事業(yè)單位面向法院系統(tǒng)司法雇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3)。
(二)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yè)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茖I(yè)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專業(yè)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大學本科專業(yè)參考《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研究生專業(yè)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2008更新版)。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yè)或各高校新設專業(yè),與職位要求的專業(yè)相近、相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佐證資料,證明確實“相近、相似”的,招聘單位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專業(yè)條件審查。
(三)面向“部隊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的崗位(職位代碼為201、202),僅限從永嘉縣應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yè)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或從永嘉縣應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大學生(包括應征當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對象),退役后繼續(xù)就讀,并已取得學歷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報考。報考對象屬于正常退役士兵。已政策安置的或被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錄用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得報考,在服役期間受過行政或黨內警告及以上處分的不得報考。
面向“法院系統(tǒng)司法雇員”招聘的崗位(職位代碼為301),僅限在全市法院系統(tǒng)司法雇員崗位工作滿2年的在職司法雇員報考。
(四)永嘉縣內在職公務員、全額事業(yè)人員、機關工勤人員不得報考,差額事業(yè)人員只能報考全額事業(yè)崗位,自收自支事業(yè)人員可報考全額或差額事業(yè)崗位。
(五)報考人員只能限報一個崗位。
(六)凡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問題的,其計算時間統(tǒng)一截止到2021年9月6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
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wǎng)絡方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21年9月6日9時—9月8日17時
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9月6日9時—9月9日17時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http://qssy.zjks.com),注冊個人信息選擇崗位報名后,由招聘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僅注冊不報崗位或未進行報名確認的,視為無效報名。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職位要求和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官方網(wǎng)站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報考人員須上網(wǎ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wǎng)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二)繳費確認
時間:2021年9月10日9時—9月11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jù)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guī)定,每科考試費為50元,兩科共計100元。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請于9月10日上午11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0577-57756526(傳真后須電話聯(lián)系確認)。
(三)計劃核減(取消)及改報名
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將在中國永嘉公務網(wǎng)(http://www.yj.gov.cn/)予以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請已報考該崗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于9月13日上午11時前到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進行改報名(地址:永嘉縣上塘公共文化活動中心1403室),逾期視作自動放棄,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2021年9月23日9時—9月25日9時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完成考前14天個人健康狀況信息申報并填寫承諾書后,可同步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五)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及科目:2021年9月25日
上午 9:00—10: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
上午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2.筆試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筆試總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筆試總成績設合格分數(shù)線,合格分數(shù)線為11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予入圍。
因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要求,筆試兩個科目連續(xù)進行,試題合訂為一個題本。具體筆試內容及作答要求等詳見《筆試科目考試大綱》(附件4)。
3.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六)現(xiàn)場資格復審
1.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如遇比例內最后一名總成績同分的,其同分排序辦法為: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再相同,則需另行加試確定對象。
2.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需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作自動放棄處理。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和對象在中國永嘉公務網(wǎng)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結合考生現(xiàn)場提供的資格復審材料,對考生報名注冊時填寫的各項報名信息的真實性和報考資格條件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4.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和崗位要求須提供的其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下列人員還須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永嘉縣內在編事業(yè)人員參加招聘的入圍對象,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加蓋單位公章);縣外在編事業(yè)人員參加招聘的入圍對象,須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及當?shù)厝肆Y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面向 “部隊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入圍對象,須事先填寫資格審核表(相關表格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領取),并到有關單位簽署意見,提供入伍通知書和退役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應征入伍的,還須提供保留入學資格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面向“法院系統(tǒng)司法雇員”崗位的入圍對象須提供法院系統(tǒng)司法雇員工作經(jīng)歷證明原件、司法雇員錄用批復文件復印件(加蓋法院公章及核對人簽名)。
5.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yè))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圍體檢、考核。如有資格復審自動放棄或不合格者,其空缺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總成績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辦法依次遞補)。
(七)體檢、考核
1.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在中國永嘉公務網(wǎng)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3.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工作體檢環(huán)節(jié)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工作完成后,進入考核程序。
4.考核對象名單公布后,各招聘單位一般應在30日內完成考核工作??己藢ο笠e極配合招聘單位完成考核工作,人事檔案存放地不在我縣人才服務中心的考核對象,要主動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聯(lián)系調取本人人事檔案。
5.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考核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jù)。
6.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核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總成績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辦法依次遞補)。
(八)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中國永嘉公務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對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jīng)查實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按招聘單位現(xiàn)有崗位情況予以聘用,并簽訂《浙江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jù)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本次考試的考生須在考試前14天(9月11日前)申領浙江“健康碼”(溫州)和“通信行程卡”。“健康碼”(溫州)綠碼、“行程卡”綠碼且到訪地右上角無*號標記以及現(xiàn)場測溫37.3℃以下的考生可參加考試。考前28天內入境人員和考前21天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人員不得參加考試。省外低風險地區(qū)回永人員需實施14天日常健康監(jiān)測,請目前尚在省外的考生提早做好時間安排。“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xiàn)相關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yī)院檢測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告。除提供考前2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參加考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考試期間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忌宕骺谡郑3珠g隔1米以上,有序入場和離場,有違反者,責令離開考點。
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xiàn)場組織工作。經(jīng)現(xiàn)場醫(y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公告發(fā)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guī)定的,請考生隨時關注“中國永嘉公務網(wǎng)”相關信息。
五、其他告知事項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1年8月26日起至9月5日止??忌鷮φ衅竼挝坏膶I(yè)設置有異議的,應在9月1日前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意見。招聘單位經(jīng)研究認為確需增加專業(yè)的,須在9月2日前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增補意見。
(二)戶籍要求為“永嘉縣”的崗位,可報考的對象為永嘉縣戶籍的人員;戶籍要求為“溫州市”的崗位,可報考的對象為溫州市各縣(市、區(qū))戶籍的人員。落戶時間截至2021年9月6日為止,除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為戶籍不限的報考人員之外,其他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在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時間等具體情況并如實填寫。
(三)國(境)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yè)時間及所學專業(yè)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四)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人員,須在2021年9月6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不得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F(xiàn)役軍人不得報考。
(六)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需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
(七)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因相應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八)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九)在招聘工作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十一)咨詢科室: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咨詢電話:0577—57756558;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0577—57756568。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詳見計劃表。
(十二)本公告由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
1、2021年永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2、2021年永嘉縣事業(yè)單位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3、2021年永嘉縣事業(yè)單位面向法院系統(tǒng)司法雇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