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試卷二行政訴訟法復習:證人證言
2015-11-25 10:59 | 華圖網校 | 責編:馮眀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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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自己了解的案件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它一般是以口頭形式表現(xiàn)出來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書面證人證言。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人證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1)載明證人的姓名、年齡、性別、職業(yè)、住址等基本情況。(2)需有證人的簽名。如果證人不能簽名的,應當以蓋章等方式證明。(3)應注明證人出具證言的日期。(4)應附有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證明證人身份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