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注冊城市規(guī)劃師資格證書等有效證件,上述材料,需攜帶原件,同時提交1套復印件;
(2)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以及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公章;
(3)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
(三)資格審查
由招考工作辦公室負責報名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考工作的全過程。在考試、體檢、考察時,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招考辦公室核準后,取消資格。
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適時在衡陽黨建網、衡陽人事人才網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三、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通知時間地點領取準考證。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shù)與招考職位的比例原則上要達到10:1才能開考,如未達到比例由招考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開考。如有報考人員在面試、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不合格或中途放棄等情況,原則上依次遞補。
(一)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考三科:第一科為城市規(guī)劃專業(yè)考試(8:00-10:00)、第二科為公共科目(10:20-12:20)、第三科為申論(14:00-16:00)。以上三科每科100分。筆試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專業(yè)成績×40%+公共科目成績×30%+申論成績×30%。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招考職位的比例為5:1。
網上公布筆試成績。
(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前發(fā)布面試通知。
面試采用結構化測試,對報考人員從事報考崗位必須的理論素養(yǎng)、思維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以及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進行測評,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考試綜合成績計算方式: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考試綜合成績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網上公布綜合成績。
四、體檢
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與招考職位的比例為3:1。
體檢由招考工作辦公室通知本人攜帶身份證在指定市級醫(yī)院集中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對在體檢中弄虛作假者,不予錄用。不按時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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