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全縣經濟和社會發(fā)展需要,充實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優(yōu)化人員結構,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7名,現(xiàn)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共有14個崗位,招聘17人,詳見《2012年盱眙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1年6月25日至1994年6月28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7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其中專業(yè)條件按“類”設置的按《淮安市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2012)》執(zhí)行,專業(yè)條件未按類設置的,應聘人員本科及以上學歷階段所學專業(yè)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完全一致。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市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
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于7月15日前取得并提供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屆時未能提供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及有關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
2、縣人社局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步審查。
3、初審合格者填寫《盱眙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在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ldj.xuyi.gov.cn/下載)。繳納筆試費100元/人。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農村特困戶家庭的報考人員,分別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扶貧機構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低保證)、絕對貧困證明(絕對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免收筆試費。
4、報名時間:2012年6月25—2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5、報名地點:盱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盱眙縣經濟開發(fā)區(qū)---企業(yè)服務大廈406室)。
6、聯(lián)系電話: 0517-80910771。
6月29日下午2:00---5:30考生憑本人身份證至報名處領取考試準考證。
若符合條件報名人數不足崗位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則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已報名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時間為6月29日上午8:00至11:30)。
(二)筆試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一門,總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2年6月30日8:30-11:00。
(三)面試
1、根據參加同崗位筆試人員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核減后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由縣人社局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從報考同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參加面試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入面試。
2、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參加面試的考生按100元/人繳納面試費。
(四)體檢和考察
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總成績,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核減后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體檢和考察。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和《2012年江蘇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執(zhí)行。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均在報考同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