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開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76名工作人員。具體計劃詳見招聘計劃表。(查看招考公告)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內(nèi)蒙古戶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在我區(qū)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區(qū)民生志愿者”可不限戶籍要求);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所列條件;
7、崗位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日為2010年11月1日。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
3、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的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在錄用單位服務未滿五年(2005年11月1日以后錄用,含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011屆及以后的非成人教育在讀研究生。
三、實施步驟
招聘工作分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考核和體檢、公示、聘用等七個步驟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可直接登陸包頭人事人才網(wǎng)(www.btrs.gov.cn),進行網(wǎng)上報名、交費和打印準考證。
2、報名時,報考者應當簽署《考生考試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招聘計劃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序號是報考者確認是否成功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者須對網(wǎng)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報名時,報考者應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報名時間從2010年11月15日8時開始至11月19日17時止,為避免網(wǎng)絡擁堵,請考生盡可能提早報名。
4、由相關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在網(wǎng)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按照計算機后臺分配權限審核本部門、本單位報考者資格條件),并在報考者網(wǎng)上報名后(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的次日內(nèi)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應說明理由。
5、資格初審通過考生,應通過網(wǎng)上銀行交費,報考費每人120元,交費截止時間11月21日17時整。對于低保家庭考生,請攜帶家庭低保證明于報名交費截止日之前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相關手續(xù),可免收報考費。交費后,請考生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以備資格復審。
6、未按照要求上傳照片或交費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7、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人數(shù)應達到4:1方可開考。特殊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公開招聘辦公室商有關部門及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