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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入口:3月12-18日(2)

2015-03-05 10:29  |  海南人事考試網(wǎng)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三)資格審查

  各招錄機關(單位)依據(jù)招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在網(wǎng)上對報考人員的報名申請進行資格審查,在兩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報考人員請于2015年3月12日至3月18日期間登陸系統(tǒng)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3月12日8:00至3月17日16:00期間,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3月17日16:00至3月18日16:00期間,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

  報考人員在進行注冊時務必記住本人用戶名、賬號、密碼,否則不能進入系統(tǒng)進行報名確認、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四)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采取網(wǎng)上確認的方式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請于2015年3月12日8:00至3月20日16:00期間,登錄系統(tǒng),使用開通網(wǎng)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銀行卡繳納70元報名費,進行報名確認。未按期繳納報名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農(nóng)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報名費的政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市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市縣(區(qū))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jīng)省公務員局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報名費的手續(xù)。

  根據(jù)《海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規(guī)定,招考職位的名額與報名確認人數(shù)的比例必須達到1:3才能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減少招考名額或取消該招考職位。招考職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改報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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