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寧波港公安局招聘派駐寧波港公安局協(xié)輔警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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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寧波港公安局招聘派駐寧波港公安局協(xié)輔警人員公告
寧波港公安局面向社會招聘派駐寧波港公安局協(xié)輔警(應急處突)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30名,男性,崗位為路面值勤、巡邏和應急處突。
二、招聘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熱愛社會治安保衛(wèi)工作。
(三)無違法犯罪及參加邪教組織等記錄,無吸毒史。
(四)原則為退伍軍人,其他優(yōu)秀人才須是寧波市戶籍人員。
(五)年齡18至25周歲,退伍軍人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初中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須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六)身體健康,無精神病史。
三、招聘原則與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報名、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錄用等程序進行。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5年3月5日-2015年3月20日。
(二)報名地點:寧波港藍盾保安有限責任公司(鎮(zhèn)海區(qū)江塘路98號)。
(三)報名時所需材料:退伍軍人為最高學歷證書、退伍證等有效證件和復印件;其他人員為身份證、最高學歷畢業(yè)證書、戶口簿及具有其他專業(yè)技術特長證明材料等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5張。
五、錄用
經(jīng)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合格后,確定擬錄用對象。擬錄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報到,按規(guī)定參加崗前培訓,對逾期不能報到、崗前培訓不合格以及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間,勞動報酬按不低于寧波市最低收入標準執(zhí)行。試用期結束合格轉正的,薪酬(含五險)不低于5.5萬元/年,其他勤務被裝、食宿費用均由用人單位提供。
六、其他事項
(一)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體能測試時應聘人員需穿運動服,攜帶相關運動用品。
(三)試用期滿轉正人員,上班期間實行雙休日,并實行軍事化管理,如遇特急任務時取消雙休日。
(四)錄用人員原則上應在用人單位工作3年,3年工作期間表現(xiàn)優(yōu)秀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推薦給寧波港集團下屬公司使用。
(五)招聘事項由寧波港藍盾保安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咨詢電話:27693606(辦)13958229977(手機)聯(lián)系人:翁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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