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寧南縣聘事業(yè)工作人員1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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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寧南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8名?,F(xiàn)將公開考試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wǎng)[http://lsz.scpta.gov.cn/]上發(fā)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10個,招聘名額18名。詳細情況見附件1《寧南縣公開考試招聘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公開考試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公開考試招聘的對象和范圍:詳細情況見《一覽表》
(二)公開考試招聘的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學位證以及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yè)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yè)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4)委培、定向畢業(yè)生、在職工作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原工作單位同意。
(5)考生須為2015年7月31日及以前畢業(yè)的人員,《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落款日期均須在此時間范圍內(nèi)。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6)吸毒人員。
三、報名、資格審查等相關要求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得代報。
(一)報名時間
2015年9月1日至9月9日(08︰30至12︰00, 14︰30至17︰30,星期六、星期天及節(jié)假日不報名)
(二)報名地點
寧南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地址:寧南縣南絲路政務服務中心四幢二樓)
(三)報名要求及手續(xù)
1、請報考者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相關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3、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張;
(2)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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