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文山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選調公告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拓寬工作人員來源渠道,經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文山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公開選調的方式,面向文山州內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6年文山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選調公告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和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二、公開選調崗位、數量和對象
文山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廣南縣管理部(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專業(yè)技術人員1名,選調對象為全州范圍內國家機關(如公務員被擬調,必須自愿放棄公務員身份)或財政供養(yǎng)的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三、選調人員基本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團結協(xié)作,廉潔奉公,勤奮敬業(yè),能吃苦耐勞。
(二)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在行政、事業(yè)單位從事經濟工作具有3年(含3年)以上的工作經歷,身體健康,連續(xù)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專業(yè)范圍:《2016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中一級目錄:管理學(其中的二級目錄:會計審計所有)、一級目錄:經濟學所有。
(四)具有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組織能力和協(xié)調溝通能力,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五)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具有會計或經濟類專業(yè)技術資格(職稱)者優(yōu)先。
(六)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七)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曾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未解除處分的;
4.涉及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5.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試行)》需要回避的公務員;
6.其他不宜參加公開選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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