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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保定市博野縣選聘代課教師50名公告

2018-12-11 11:09  |  博野縣人民政府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導讀:2018年河北省保定市博野縣選聘代課教師50名公告已發(fā),報名時間為2018年12月10日—— 2018年12月21日,具體信息請見下文。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師資隊伍建設,提高農村學校教學水平,我縣將在公辦學校代課教師中擇優(yōu)選聘部分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與辦法

  堅持以人為本,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統籌兼顧的原則。按照招聘條件和招聘程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面向博野縣代課教師群體公開選聘。

  二、招聘名額

  公辦學校代課教師中選聘50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1、截止到2018年7月,仍在我縣公辦學校代課的,女未達到55周歲、男未達到60周歲,師德良好、身體健康的代課教師。

  2、在我縣公辦學校累計代課20年及以上的代課教師學歷和教師資格證不另做要求。

  3、在我縣公辦學校累計代課10年至19年的代課教師,需取得中專及以上學歷,沒有教師資格證的,可先報名參加考試,但四年內非個人原因必須通過教師資格認定,否則視為放棄。

  4、在我縣公辦學校累計代課9年及以下的代課教師,需取得??萍耙陨蠈W歷和教師資格證。

  5、2015年1月后離開代課教師崗位,教齡10年及以上,截止到2018年7月,女未達到55周歲、男未達到60周歲的可參加報名考試。

  6、代課教齡滿五年后,教齡年限每增加一年,在筆試成績中依次加1分,計入總成績。

  (三)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條件

  受到黨政紀處分沒有解除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公告的發(fā)布

  由招聘辦擬定招聘公告,于 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21日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在博野縣人民政府網和教育局公開欄發(fā)布。

  (二)報名辦法

  1、報名工作由縣教育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采取現場報名方法。

  2、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0日—— 2018年12月21日。

  報名地點:博野縣教育局階梯教室。

  3、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需提供畢業(yè)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張,所在學校加蓋單位公章和校長簽字的證明材料。經資格初審后,確定符合報名條件人員。

  (三)考試安排

  本次招聘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教齡分)+面試成績。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外地專家命題,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教師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基本要求、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新課程理念等相關內容。

  面試為教育教學能力、教師基本素養(yǎng)、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滿分100分。

  五、招聘人員待遇

  選聘人員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享受河北省規(guī)定博野縣最低工資標準,并按規(guī)定繳納保險。

  六、本次代課教師選聘工作,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沒有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進行指導培訓,謹防受騙。

  七、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博野縣代課教師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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