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肅酒泉金塔縣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20人公告
導讀:2019年甘肅酒泉金塔縣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20人公告已經(jīng)發(fā)布,報名時間為2019年1月22日至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華圖在線小編特別整理了公告相關(guān)信息,以下是公告詳情:
金塔縣誠鑫勞務服務有限公司面向金塔縣公開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F(xiàn)將有關(guān)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金塔縣社會救助服務人員。
二、招聘對象具有金塔縣戶籍,且符合社會救助工作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方式、數(shù)量及期限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由金塔縣誠鑫勞務服務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20名(其中:縣民政局5人,城鎮(zhèn)社區(qū)管委會1人,社區(qū)4人,鄉(xiāng)鎮(zhèn)10人),聘期一年,期滿后根據(jù)工作考核情況予以續(xù)聘。
四、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quán)利;
2.具有金塔縣戶籍,遵紀守法,政治合格,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3.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服從安排,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語言溝通能力,能勝任社會救助等各項工作。
(二)社會救助工作人員崗位要求
1.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人員要求。
(1)遵紀守法,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不良信用記錄;
(2)身體健康,無傳染疾病、精神疾病及其他重大疾病;
(3)金塔縣戶籍,年齡在45周歲以下,高中以上學歷;
(4)取得社會工作者證、計算機等級證者優(yōu)先錄用。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報考資格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被國家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4.其他不適合從事社會救助服務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公告,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月22日至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金塔縣誠鑫勞務服務有限公司辦公室(金塔縣電力賓館四樓)咨詢電話:13299372660、18093706669.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采取本人到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電話、網(wǎng)絡、委托及其他方式報名。提交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準確,相關(guān)證件不得以證明材料代替,凡報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齊全的,不予報名。
4.現(xiàn)場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1)《金塔縣社會救助服務工作人員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一份和誠信承諾書一份(見附件,自行下載打印或報名現(xiàn)場提供);
(2)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
(3)所招聘崗位均為專職不允許兼職,已就業(yè)人員需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4)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3張。以上信息和材料應如實提交,凡查實有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5.考務費:每人150元,在現(xiàn)場報名時收取。
(二)資格審查。依據(jù)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9年2 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前持身份證和考務費收據(jù)到金塔縣誠鑫勞務服務有限公司辦公室領(lǐng)取《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筆試科目一科,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筆試時間120分鐘。考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chǔ)知識、計算機基礎(chǔ)知識、民政社會救助知識。筆試時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時間定為2019年2月下旬,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末尾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jié)構(gòu)化面試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和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單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按時參加面試。總成績=筆試試卷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總成績+加分持有社會工作者證的、從事過民政事業(yè)工作的、軍隊退役人員,憑相關(guān)證明和證件在綜合成績中予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
加分標準:
(1)持有社會工作者證的加3分;
(2)從事過民政事業(yè)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需提供原單位工作證明,附最近一個年度內(nèi)工資發(fā)放花名冊,并經(jīng)縣民政局蓋章確認)的加2分;
(3)軍隊退役人員加1分(軍隊退役人員提供退役證);
(4)取得會計證、計算機等級證的加2分,符合加分條件者,通過筆試后,需在3個工作日內(nèi)提供以上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