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達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75名)
達州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達州市公安局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75名,具體崗位和招聘人數(shù)如下:
崗位代碼 | 崗位 | 招聘人數(shù) |
01 | 特巡警輔警(男) | 30 |
02 | 交警輔警(男) | 28 |
03 | 交警輔警(女) | 2 |
04 | 普通輔警(男) | 10 |
05 | 普通輔警(女) | 5 |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四川省達州市戶籍(本人或直系親屬在達州主城區(qū)有房產(chǎn)的不受戶籍限制);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報考可放寬至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備崗位履職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年齡在18—30周歲(1988年5月20日至2001年5月20日期間出生的),特別優(yōu)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6.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男女左右單眼裸視力均在4.6以上;無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
7.男性體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體重不低于45千克。體重不能超過標準體重25%,不低于標準體重15%(標準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8.招聘后服從分配;
9.與其他單位沒有勞務關系。
(二)優(yōu)先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下列人員:
1.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職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5.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6.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禁入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20日至22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報名地點。達州市公安局大門左側信訪接待室(通川區(qū)西外永安街8號)。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