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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臨滄監(jiān)獄關于公開招聘輔警的公告(35人)

2019-06-04 17:21  |  云南省臨滄監(jiān)獄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因工作需要,經云南省監(jiān)獄管理局同意,云南省臨滄監(jiān)獄決定面向臨滄市公開招聘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崗位說明

  招聘崗位為在云南省臨滄監(jiān)獄協(xié)助警察開展警務輔助工作的“三類崗位人員”,主要配置到監(jiān)獄輔助管理崗位。輔助管理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

  本次共招聘男性35人。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勞務派遣方式進行招聘,由第三方勞務派遣機構依法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監(jiān)獄委托云南宏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辦理招聘相關事宜,招聘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擬招聘崗位

  1.監(jiān)獄輔助管理崗位;

  2.監(jiān)獄生產關鍵要害崗位;

  3.罪犯技術輔導崗位。

  本次招聘輔助警務人員在監(jiān)獄及其警察的指揮、帶領和監(jiān)督下,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

  擬招聘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協(xié)助警察開展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享有的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必須的工作條件;

  2、依法獲得工作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3、接受崗位所需業(yè)務知識培訓;

  4、依法提出申訴和控告;

  5、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二)協(xié)助警察開展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應當履行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監(jiān)獄管理制度;

  2、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服從監(jiān)獄管理,聽從警察指揮;

  4、不得從事與履行職責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

  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臨滄市戶籍,身高1.67米,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的男性公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責任心強,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在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警察院校畢業(yè)生、監(jiān)獄警察職工子女、具有教師資格、心理咨詢師資格以及醫(yī)護人員資格等人員優(yōu)先招聘使用;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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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招警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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