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逐級遴選法官公告(20名)
導讀: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逐級遴選法官20名,報名時間為2019年7月15日至19日,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分析案件事實、歸納爭議焦點、正確適用法律、制作法律文書等實際辦案能力,筆試時間為2019年8月10日。華圖在線整理其公告內(nèi)容如下:
為深入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優(yōu)化省法院法官隊伍結構,滿足工作需要,依據(jù)《關于建立法官檢察官逐級遴選制度的意見》《四川省法官檢察官員額管理和遴選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省委組織部同意,省法院決定開展2019年度逐級遴選法官工作?,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及職位
面向全省中級法院逐級遴選員額法官20名,其中刑事審判法官3名,民事審判法官3名,行政審判法官2名,知識產(chǎn)權審判法官2名,綜合審判法官10名。
二、資格條件
(一)報名參加本次遴選,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zhì)好,具備與司法責任制相適應的業(yè)務素質(zhì)、職業(yè)品行,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在中級、基層法院擔任法官5年以上,其中報考刑事、民事、行政、知識產(chǎn)權審判法官職位的,應具備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jīng)歷(含員額制改革前任職經(jīng)歷;中級、基層法院任職經(jīng)歷可累計計算)。
因業(yè)務工作表現(xiàn)突出,近5年內(nèi)榮記二等功以上,或獲得省部級以上單位表彰獎勵的法官,法官任職年限可放寬至4年。
3.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4.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等級為四級高級及以上,或一級法官(含正科級)任職滿3年;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等級為四級高級及以上的,年齡可以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3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2016-2018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審判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有職位要求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年齡、工作經(jīng)歷時間、任職年限等的計算截至報名開始的第一日(2019年7月1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遴選:
1.在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nèi),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diào)查,尚未結案的;
2.近三年在審判工作中故意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因重大過失導致裁判錯誤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3.無正當理由未完成上一年度基本辦案任務的;
4.近三年內(nèi)病假累計超過半年,或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員額法官崗位工作的;
5.其他不適宜擔任省法院法官的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9年7月15日至19日。
1.報名審查。報考者認真閱讀本公告,自愿選擇1個職位報名,并下載《2019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逐級遴選法官報名推薦表》(附后),準確、如實填寫后,提交所在中級法院政治部。
各中級法院應充分尊重本人報考意愿,由政治部會同本院審管、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審查合格的,在報名推薦表上加蓋院章,于7月22日前報省法院政治部。
2.調(diào)整計劃。遴選筆試開考比例為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jīng)省法院研究,可放寬至2:1。放寬后還達不到的,可以由省法院在征求報考者本人意愿基礎上,進行調(diào)劑報名;調(diào)劑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直至取消職位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