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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合肥長豐縣部分學校選調教師公告(143人)

2019-07-12 16:50  |  長豐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為進一步促進縣域內教師交流,根據(jù)縣編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和人員流動管理的通知》(長編〔2011〕6號)文件精神及學校實際需要,經縣研究同意,采取公開選調的方式,給予部分學校補充教師,具體事宜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自薦、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筆試和專業(yè)素質測試考核辦法。

  二、選調名額及崗位

  初中選調47人、小學選調96人。具體崗位詳見附表。

  三、選調范圍與條件

  (一)選調范圍:長豐縣在編在崗教師。

  (二)選調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yǎng)和奉獻精神。

  2.選調初中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選調小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萍耙陨蠈W歷且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選聘語文教師崗位的,須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3.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在我縣公辦中小學教師崗位工作6學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在我縣公辦中小學工作的教師)。

  6.報考人員每人限報1個崗位。初中教師可報初中崗位或者小學崗位,同時初中理化生學科教師可報小學數(shù)學和科學崗位,持有普通話二級甲等證書的初中 政史地學科教師可報小學語文崗位;小學教師限報小學崗位。報考人員所報學科崗位須是所學專業(yè)或當年度任教學科(所學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為準,任教學科以學校出具證明為準)。

  7.近三學年度,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定等次(含不合格)或在教學檢查及視導被通報批評、責令停課的;(2)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或師德師風被處理的;(4)學校未簽署同意報考意見的;(5)設崗學校暫無報考人員職稱崗位,而報考人員要求入選后須按自身現(xiàn)有職稱兌現(xiàn)聘用的。

  四、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現(xiàn)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13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長豐縣長新路小學(水湖鎮(zhèn)長新路中段)

  符合條件的報名者從長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自行下載并填寫《長豐縣2019年部分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持《報名登記表》到報名點自行選擇所設崗位報名。《報名登記表》內容需經本單位審查確認,并由校長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加蓋學校公章。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一經確定,不得更改。報名時須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2. 資格審查。報名時由縣人社局、教體局、財政局和編辦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二)筆試

  根據(jù)報名情況確定筆試時間、地點。若同一崗位全部報名人數(shù)低于1:6時,直接進入專業(yè)素質測試,依專業(yè)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調初選人選;若崗位報名人數(shù)超過1:6,則視崗位報名情況確定是否組織筆試,筆試成績?yōu)?00分,依筆試成績按1:2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專業(yè)素質測試名單,并在長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

  (三)專業(yè)素質測試

  專業(yè)素質測試包括教案設計、無生上課二項。二項合計滿分為100分,其中教案設計占20分、上課占80分。設定合格分數(shù)線60分,專業(yè)素質測試須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確定為初選人選。

  (四)確定初選人員

  1.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筆試和專業(yè)素質測試合成總成績(筆試和專業(yè)素質測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50%(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按所報考學科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名單。若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以報考人員的專業(yè)素質測試成績?yōu)橐罁?jù),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名單;若專業(yè)素質成績分數(shù)再次相同,則以報考人員的無生上課成績?yōu)橐罁?jù),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名單。

  2.初選人員名單在長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對外公示。

  (五)辦理調動手續(xù)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照長豐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辦法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組織領導

  成立教師選調工作領導組,縣政府分管負責人任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縣教體局、縣人社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縣財政局、縣編辦負責人為領導組成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縣教體局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教師選調工作。

  六、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報名、筆試、專業(yè)素質測試,提交相關材料,不按時參加及提交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

  2.報考人員及所在學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紀律規(guī)定,如有弄虛作假及其他違規(guī)違紀行為即取消選調資格,并嚴肅追究責任。報考人員報考信息需在學校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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