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衢州龍游縣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48名)
(四)筆試
1、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試卷實行封閉式命題。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體能測試通知(回執(zhí))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時參加考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為《綜合能力測試和寫作》,范圍包括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文化法律知識和寫作。
2、筆試地點:龍游縣公安局5樓報告廳
(四)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考察應試者的能力、水平以及與應聘崗位的匹配度。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對象。
(五)體檢
1、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5比例確定體檢對象。不足1:1.5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體檢人數(shù)。
2、體檢項目和標準詳見附件3,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3、體檢時間及有關事項見公告。
4、入圍體檢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結論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以及核實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
考察(政審)工作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執(zhí)行。
如報考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可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考察(政審)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的依據(jù)。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政審)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與縣公安局簽訂合同,其中試用期一個月。
試用期內離職的,可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并公布,經(jīng)考察(政審)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聘用。
合同期內工資福利待遇按縣公安局輔警待遇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且繳納國家規(guī)定的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五大保險。
七、其他相關要求
(一)報名人數(shù)不足1:2的,將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并予以公布。
(二)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招聘組織實施部門的安排。對有下列行為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報考: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雙其他不正當獲取相應考試或聘用資格者。
2、應聘人員在體能測試、筆試、考核過程作弊者。
3、有其它違紀情形者。
(三)各招錄環(huán)節(jié)由龍游縣公安局組織實施。
(四)公告未盡事宜,由龍游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0-701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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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游縣公安局
2019年 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