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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廣東梅州市平遠縣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91名公告

2019-09-30 12:12  |  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  責編:李會 點擊收藏

  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關于做好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梅市明電〔2012〕251號)文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中共平遠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1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者技能條件,符合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具體條件等要求詳見附件1);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齡要求為18至35周歲(即1983年10月22日 至2001年10月21日期間出生);面向退役軍人的職位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8年10月22日至2001年10月21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yè)生不受年齡限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及本縣在編在職(崗)人員;

  (二)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三)曾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的人員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nèi)的人員;

  (四)近兩年內(nèi),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參加廣東省粵東西北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未滿服務年限及違約人員;

  (五)被有關部門列入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的當事人;

  (六)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人員;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見附件2),《報名表》上需粘貼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張同底照片;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退役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其他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還需提供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及綜合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1日-- 23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

  衛(wèi)生類:平遠縣衛(wèi)生健康局三樓大會議室(平遠縣大柘鎮(zhèn)教育 路26號)。注:含綜合類人民醫(yī)院辦公室職員職位。

  綜合類: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平遠縣大柘鎮(zhèn)平遠大道南35號)

  (二)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zhí)業(yè)資格及職稱等相關證書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2、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廣東省統(tǒng)一選聘到村任職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參加應聘,應在報名時一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名時未提供證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4、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領導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

  (一)根據(jù)按崗設考的原則,筆試內(nèi)容分為衛(wèi)生和綜合兩類,即衛(wèi)生類崗位主要應聘人員的衛(wèi)生知識和素養(yǎng),綜合類崗位主要應聘人員公共基礎知識和素養(yǎng)。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9年10月30日、31日共兩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領取準考證地點:各類別原報名地點。

  筆試時間:2019年11月3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根據(jù)全體考生筆試整體情況綜合考慮,并在筆試成績公布時劃定。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面試并列。

  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nèi)在平遠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布。

  (二)面試

  根據(jù)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shù)確定人選。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nèi)將在平遠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zhì)、適應崗位的專業(yè)素質(zhì)及潛能進行綜合測評。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人員所持證件必須是原件,復印件無效。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見面試公告;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

  體檢按面試合格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及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員;若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一樣的,則由招聘單位進行綜合確定)。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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