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福建泉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654名
五、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計劃數,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即未加分)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的原始成績也相同,則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商組織、人社部門研究決定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體檢對象屬于機關或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的,應于體檢前向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2.體檢標準。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執(zhí)行(崗位對身體條件另有要求的,還須符合相應項目規(guī)定的標準)。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體檢的組織及要求。市直事業(yè)單位體檢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體檢由各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負責,請報考人員及時與所報考的市直單位、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詳見招考崗位信息表)。
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到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包括體檢當日未按要求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中的),視同放棄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體檢合格標準的部分項目,一般安排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要求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的項目在體檢時告知。
體檢結果由招聘單位通知。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另行指定醫(y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到其它醫(y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二)考察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疾彀ê藢崍罂既藛T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完成考察程序并將明確的考察結果和聘用意見書面報組織人社部門。
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市直和各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擬聘人選分別在泉州人社網和各縣(市、區(qū))政府人社部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其中,同一崗位涉及多個單位的,由報考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優(yōu)先選擇聘用單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決定優(yōu)先選擇順序。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實行合同管理。
各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應將聘用結果報送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備案。
六、其他事項
(一)為嚴肅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紀律,規(guī)范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人員雖不構成違紀違規(guī),但無正當理由故意浪費考試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
具有以下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3年:(1)通過資格復核并入圍體檢后棄權的、或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2)進入考察、擬聘用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后棄權的。
被核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報到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記入誠信檔案5年。
(二)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報考人員在資格復核、面試(專業(yè)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各崗位是否遞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商組織人社部門研究決定(遞補次數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四)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泉州人社網和泉州人事考試網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及時查詢,了解最新考試相關信息。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咨詢:
1.招聘崗位有關信息、招聘進展情況咨詢,請與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直接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詳見網站發(fā)布的《崗位信息表》。
2.電話咨詢。招聘工作政策等相關問題,黨群系統(tǒng)請咨詢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咨詢電話0595-28386620;政府系統(tǒng)請咨詢市人社局人力資源開發(fā)科,咨詢電話:0595-22112393;報名、繳費等報名技術問題可登錄專項考試報名系統(tǒng)考生界面后在“留言咨詢”欄目提交問題或咨詢市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0595-22115511。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95-28387820。
(六)報考人員應完整、仔細閱讀本公告后方可報名。因未完整、仔細閱讀本公告相關規(guī)定而影響應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招聘主管部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人員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七)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