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蘇省防城港公安局防城分局招聘警輔公告(50人)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2022年度第一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根據《廣西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試行)》《防城港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決定2022年度第一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
本次招聘勤務警務輔助人員50人。
二、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熱愛公安工作;
3.應聘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4.勤務輔警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
6.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少年管教的;
2.曾經被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強制戒毒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或正在接受調查的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或者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受到法律制裁、黨紀政紀處分的;
8.現(xiàn)役軍人;
9.在讀普通高中(中專)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學生;
10.防城港市各級公安機關在職的警務輔助人員;
11.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則
警務輔助人員的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統(tǒng)一招聘標準和程序。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員身份性質是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在人民警察帶領下開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不辦理編制手續(xù)。
(二)工資福利待遇
1.警務輔助人員每月工資待遇約為4000元(含單位及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
2.工作滿一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帶薪休假等相關待遇。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從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聯(lián)系人:劉警官、陳警官。報名咨詢電話:0770-3239019 0770-3239016。。
2.報名地點:防城港市防城區(qū)防港路250號(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辦公樓五樓政工506室)。
(二)報名方法
1.現(xiàn)場報名。自帶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yè)證(就業(yè)推薦表、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證)、駕照、相關技能證書、《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等相關證明(需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兩寸標準彩照兩張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辦公樓五樓政工506室現(xiàn)場報名。
2.網上報名。將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yè)證(就業(yè)推薦表、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證)、駕照、相關技能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及《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電子版或掃描件壓縮包發(fā)至防城分局政工室郵箱fczg3239019@163.com,郵件標題為:(姓名+應聘輔警材料)。
目前已就業(yè)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須持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三)報名要求
報名所填報、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資格審查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確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考試全過程。
六、考試
(一)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測評時間、地點待定。
2.體能測評注意事項
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憑個人意愿參加體能測評,凡是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必須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3.根據工作需要,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的項目測評及規(guī)則,結合《公安民警體育鍛煉達標守則》成績執(zhí)行標準,本次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如下:
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
俯臥撐 | 26個/分鐘 | 24個/分鐘 |
女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
仰臥起坐 | 25個/分鐘 |
體能測評四項中有三項達標方為合格。體能測評結果當天公布。具體測評規(guī)則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實施,男子俯臥撐、女子仰臥起坐參照《公安民警體育鍛煉達標手冊》成績標準執(zhí)行。
體能測評達標的報考人員全部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二)面試
1.面試資格條件
體能測評達標的報考人員均具有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2.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具體時間視工作安排而定,地點: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3.面試方式
主要測試面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xié)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
4.面試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參加面試,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并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面試時須摘下口罩。
(三)筆試
1.筆試資格條件
體能測評達標的報考人員均具有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視工作安排而定,地點: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3.筆試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
(四)成績運用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七、體檢和考察
(一)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根據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體檢、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
出現(xiàn)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情形的,根據考試情況從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實施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所需費用由應聘者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的流程和規(guī)定參照錄用人民警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凡是因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達不到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要求的,不予聘用。
體檢和考察的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審批
(一)公示。經集體研究,擇優(yōu)確定聘用人員,并在防城警方微信號、防城港市網上公安局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和管理權限審批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審批,待落實清楚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根據考試成績情況進行遞補。
(二)對初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實行動態(tài)化管理。招聘單位根據聘用人員的工作表現(xiàn)和崗位工作實際需要,對聘用人員進行相應崗位調整,調整后工資待遇根據實際工作崗位掛鉤。不服從崗位調整的,可以取消聘用資格。
九、其他事項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guī)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始終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如發(fā)現(xiàn)有違反招聘紀律或弄虛作假行為的,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報考者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報考人員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個人健康監(jiān)測并如實申報,確保順利參考。
體能測評、面試、筆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均須現(xiàn)場查驗報考人員“廣西健康碼”為綠色且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方可參加;持“廣西健康碼”非綠碼的報考人員和考前14天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及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人員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