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貴州省黔南州福泉市公安局協(xié)勤人員招聘40人簡章
為推進犯罪實時控制機制升級版建設,進一步加強治安保衛(wèi)力量,增強應急服務能力。經研究,福泉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xié)勤人員40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為確保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2016年黔南州福泉市公安局協(xié)勤人員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和方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現(xiàn)場報名和資格初審、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數(shù)及職責
此次公開招聘協(xié)勤人員40名(其中男生34名,女生6名;招新聞學及相關專業(yè)1名)。主要職責是協(xié)助公安民警開展應急處突、文職等工作以及公安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條件
1、遵規(guī)守法,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團結合作,有良好的職業(yè)素養(yǎng),且適應崗位要求;
2、福泉市籍戶口;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66CM以上,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可放寬到高中(中專)文化程度;女生身高160CM,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4、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健康,無違法犯罪記錄;
5、退伍軍人、警院畢業(yè)生優(yōu)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黨(團)紀記過以上處分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的;
7、其他不宜進入政法隊伍的。
四、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實行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經資格初審通過后繳納報名費,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報名時間、地點
現(xiàn)場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24日(工作時間)。
現(xiàn)場報名地點:福泉市公安局政工室(葛鏡西路市公安局新業(yè)務辦公大樓二樓接待大廳)。
(三)報名要求
報名時要求:
1、規(guī)范填寫《福泉市公安局2016年招聘協(xié)勤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1)一式2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藍底)2寸彩色照片4張;
3、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在現(xiàn)場報名的同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人員不能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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